关于邀请协助开展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情况审计工作的函
 




关于邀请协助开展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情况审计工作的函




   水利部审计室根据2024年工作计划,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对部分部属单位投资企业监管情况进行审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支持。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主要对以下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单位包括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机关服务局等单位的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共计9家。

  提交成果包括:9家单位的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情况审计报告和总报告。

  二、时间及要求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根据审计组长的要求,配合进点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支持,协助起草、修改、完善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和业绩:熟悉审计、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等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相关审计工作业绩。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包含报价测算表、拟组织人员情况(详见附件)、项目初步工作方案,缺少任意内容则视为报价无效,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报价函。

2.项目预算为2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报价仅指审计服务费,除审计服务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人员工资、专家咨询、差旅、食宿、交通以及其他费用由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自行承担,不得在报价测算表中列出。

4.请将报价材料、第三条所需材料(其中,商业信誉由你公司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于2024年4月19日17:00前发至我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3204728

  电子邮箱:slbshenji@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A座



附件1:拟投入的人员汇总表.wps
附件2:拟投入的人员履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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