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及事前绩效评估取得实效
 




预算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立项评审及事前绩效评估取得实效




  本站讯 根据财政部《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受部财务司委托,预算中心克服疫情影响,于7月5-14日,组织专家对水科院、南科院、长科院、黄科院、质检中心、质标所6家科研单位申报的90个2023年度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项目的立项评审及事前绩效评估。相关司局和单位高度重视,部财务司俞欣副司长、国科司武文相副司长、预算中心张程主任及相关处负责人分别参会指导,钱水祥副主任主持了专家评审工作,项目申报单位线上线下参加评审会。预算中心邀请水利行业、高校和科研院所18位财务、业务资深专家,分别成立5个专家组,专家独立填写工作底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及事前绩效评估,确保了项目审查意见的专业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今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新形势、“疫情防控”“过紧日子”“10%容忍度”刚性约束、“促进审计问题整改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堤坝”硬任务、“服务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资金保障”严要求等新情况,预算中心统筹协调、创新方式,聚焦重点、严控质量。重点对项目与科研业务的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所需的场地条件,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性、实施风险、预算合理性等进行了评审,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分别形成了6份《专家评审意见》、6份《项目评审意见(汇总表)》和450份《专家评审工作底稿》,最终确定36个项目同意立项,37个项目调整后立项,17个项目暂缓(不同意)立项。立项评审及事前绩效评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提升了评审的“准度”。专家评审要把准脉、开对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益导向,坚持“确有需要、可以持续、经济合理和防范风险”,发现了19个问题,并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18条。

  二是彰显了评审的“温度”。立项评审及事前绩效评估,预算中心以真心换真情,在面对面听汇报、质询答疑和工作指导过程中,体现了服务科研单位的真心、诚心和热心,促进和提高了项目申报文本的质量,得到基层科研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是体现了评审的“力度”。本次评审紧扣水利科研重点工作,定额标准原则上按“下限”选取;统筹推进科研设备共享共用,减少资产闲置浪费,规避科研设备重复采购现象发生;修缮项目评审突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功能使用”等重点;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按照“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的原则,指导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指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努力挤干项目水分,坚决核减低效、无效支出,共计核减金额5659.2万元。

  预算中心下一步将汇总整理审查意见,向财务司汇报后及时反馈申报单位修改完善项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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