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2条2号 | ||
机构职能 |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33000000040672335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Nov 06 10:03:10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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