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 | ||
机构职能 |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区水利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区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设区市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负责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江河、水库、河口、海岸滩涂、海堤的治理和开发。负责组织国际界河水利工程规划编制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 (十)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十三)对全区水文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十四)负责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000000040700522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Nov 17 10:44:26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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