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徐州市泰山路56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徐州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徐州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指导县(市)的人民防空工作。 (三)组织制(修)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防专业队的动员及医疗救护、物资供应、抢险抢修等各项保障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定并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建设和疏散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人防向民防转变方案、措施。 (四)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通信、警报网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人防指挥所通信枢纽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 (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练。 (七)依法筹集徐州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编制徐州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计划,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八)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项目的报(审)批和竣工验收,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单独修建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会同规划、计划、建设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 (九)制定平战功能转换措施,拟定平战结合规划、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人民防空工程、指挥、通信等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工作,审核人民防空工程的报废、拆除。 (十)组织有关部门培训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一)战时保障市委、市政府有效实施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协助组织人民群众疏散、隐蔽,进行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房屋、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117900006045784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16 20:27:03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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