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挂徐州市文物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新城区行政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以下简称“文化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文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拟订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管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社会文化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六)拟订文化领域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对文化领域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文化领域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文化领域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七)负责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八)指导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九)负责管理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审核出版、发行、印刷机构,监管各类出版物并对非法出版活动进行查处;负责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十)负责管理文物工作;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监管考古和博物馆事业。(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11179000060457649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Jan 06 14:32:58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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