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兵团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兵团水利局公告〔2023〕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兵团水科院(有限公司)等4家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取得相应类别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新疆兆康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恒正君泰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图木舒克水科检测有限公司可在本核查意见发布之日起90日内提交补充资料,未按时提交补充资料或提交补充资料后仍不满足要求的,按规定撤销其已认定资质。
提交的补充材料发送至邮箱345492875@qq.com (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991-2358211
兵团水利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