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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A1204383/2023-80811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9-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展业主体经营-绿色展台搭建”事项申报的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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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展业主体经营-绿色展台搭建”事项申报的工作通知

南京市各会展企业:

根据2022年度《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会展业主体经营奖补”相关政策,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将于近期联合南京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开展2022年度“会展业主体经营-绿色展台搭建”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依法纳税且纳入统计的、为我市专业会展场馆内举办、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展会项目提供绿色展台搭建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与参展商直接签订绿色展台合同并实施搭建服务的;

3、绿色展台须为采用绿色搭建的特装展台(不包括标摊),单个展台面积≥50平方米;

4、绿色展台搭建项目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并在2022年度实施的。

(二)申报材料包括:

1、主营会展业务情况(含绿色搭建情况)、证明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信用承诺书、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企业或展馆认证);

2、绿色展览项目绩效总结报告书(包含绿色展台数量、面积、总面积、实际累计金额等统计数据以及使用效果等;

3、《展会绿色搭建情况汇总表》(包含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绿色展台搭建展会名称、搭建合同、绿色展台参展商名称、展台面积,累计金额等)(附件);

4、《主场服务协议书》(如有);

5、绿色展台分布图;

6、现场安全性审核报告(阻燃、消防、结构检测等);

7、符合申报条件的绿色展台所在展会名称、搭建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发票复印件、实景照片(如有)。

其中第1、2、7项须在“宁企通”平台提交,第3、4、5、6项提交给南京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准备材料,在“宁企通”线上平台(http://nqt.nanjing.gov.cn/)2022年度“会展业主体经营-绿色展台搭建”项下申报,在线填报《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月22日,逾期平台将关闭,不再受理。

系统审核通过后10日内,线下提交一套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会展办。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联系人:

张炜  83635383

南京市会议展览业协会联系人:

徐莉86753314


附件:展会绿色搭建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人民政府会展业办公室  南京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