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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阻碍城市发展,破坏社会公平公正,扰乱城市秩序,甚至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是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苏州的重要抓手。2021年4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七类治理重点

结合消防安全“331”治理,“263”专项治理,古城保护、城市风貌提升,农村宅基地整治,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绿化整治提升等重大整治任务的推进,着重针对以下类型开展治理工作。

  • 1. 危害公共安全、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违法建设,重点是堵塞消防通道、占压燃(油)气管道、影响高层建筑安全、使用易燃材料等搭建的违法建设;
  • 4. 侵占公共绿地、广场、道路、河道沿线及城市基础设施保护区、村庄规划区范围等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
  • 2. 主要道路、重点地区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建设,重点是影响古城保护区、重要景观风貌带等城市风貌的违法建设;
  • 5. 涉及在违法用地上搭建的、存在违法经营的、存在违法排污、存在违法居住的违法建设,以及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
  • 6. 城镇地区住宅小区严重妨害相邻关系、农村地区明显违反农民建房规定的违法建设;
  • 3. 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设;
  • 7. 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级政府督办的、被媒体反复曝光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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