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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我市汽车消费 提档升级
  • 信息来源:工贸发展处
  • 发布日期:2024-04-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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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决策部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推动全市消费提档升级。近日,我市出台《“泰享消费”2024年泰州五一汽车嘉年华之“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方案》,市财政计划投入100万元促消费资金补贴本次活动。

一、活动补贴范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15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购买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所售乘用车新车(二手车、营运车辆、特种车辆及登记在公司名下的车辆不在补贴范围),且在本市上牌、登记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二、活动补贴标准

购置10万元以下燃油车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均补贴1000元;购置1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燃油车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分别补贴2000元和3000元;购置30万元(含)以上燃油车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分别补贴4000元和5000元。
    三、活动补贴对象

1、个人消费者转让的名下乘用车“旧车”须于2024年3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日期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15日之间,具体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转让日期为准。

2、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购买日期须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销售合同日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同时,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取得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于6月15日前在泰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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