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2/2024-327821 分类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31
文号 泰财综〔2024〕3号 时效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4-1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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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

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综〔2023〕45号)要求,现将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8,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安排使用补助资金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二、各区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并将相关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同时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和发放津补贴。

三、各区应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按时实现绩效。 

附件: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泰州市财政局       

2024131        

附件

 

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

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租赁住房

老旧小区改造

 

泰州市区合计

2866

1188

4054

海陵区

966

1188

2154

高新(高港)区

1427

1427

姜堰区

473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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