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贵:坚守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担当
[ 责任编辑: 王芳 丨 日期: 2021-11-01 ] 来源:天下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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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贵正在写判决书。

“老张,下班了,还不去吃饭?”“你先去,我先把手里的工作忙完。”……10月11日中午12点过,同事都已陆续到食堂吃饭,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登贵仍在埋头写判决书。每天最后一个进食堂,张登贵早已习以为常。

“自己写的每一份判决书都关系到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一定要慎重,做到司法公正。”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张登贵多次重复强调的一句话。

多年来,张登贵在民庭岗位上孜孜不倦,默默奉献,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时刻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多篇裁判文书被省法院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一路走来,张登贵以自己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与追求、对公平正义的忠贞与坚守,诠释了人民法官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司法担当。

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今年48岁的张登贵当过兵,在部队期间,他就曾多次立功受奖,还自学法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张登贵转业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后,他更是刻苦钻研,虚心求教,并在商事审判领域逐渐成为广安两级法院的行家里手。

从事法院工作十几年,张登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他深知,认真、严谨的态度是公正审判的基础,只有重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才能将公正贯彻到底。

2021年,张登贵在审理一起借款到期未还的案件时,约定借款人在2020年2月5日前归还借款,逾期未还后,出借人在2021年2月起诉要求还本付息。同事处理案件时引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时间效力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认为这是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张登贵仔细查阅了“时间效力规定”后发现,本案引起民事纠纷的法律事实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其违约行为发生瞬间引起了法律关系的变更,导致出借人有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虽然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一直持续到《民法典》施行后,但这种持续不是法律实施持续,而是违约状态的持续,因此该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应适用“时间效力规定”。

为了确保案子不出问题,张登贵经常组织同事一起研究疑难案件,对裁判文书反复检查,严格把关。正是这种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张登贵恪守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职业道德,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

一心为民传递温度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一名法官,张登贵始终坚持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的办案理念服务当事人,将“走进老百姓的心里”列为自己的座右铭,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他认为,要改变传统民事诉讼一味坐堂问案的审判方式,尤其是审理物权损害、邻里纠纷案件时应深入群众走访调查,勘察现场,只有看过、问过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在处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时,一名丧偶妇女在原村组有承包地,后来改嫁到华蓥市,没有新分承包地,但其丈夫的承包经营权证列她为共有人,原村组得知后,就决定收回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过调研,张登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依据,指出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遂撤销原村组的决定。

“通过调查核实证据,最大限度接近客观真实,让弱者权益不受或少受损失,体现法律的温度。”张登贵表示,作为法官,必须要有人民情怀,在法律的框架内用真情对待人民群众。

从事法院工作10余年,张登贵累计审结普通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破产类案件40余件。在这些案件中,他接触了数以万计的当事人,从普通百姓到企业老板,再到公职人员,张登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底线,遵循事实和法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捍卫社会公平正义!(龙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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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贵:坚守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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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下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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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登贵正在写判决书。

“老张,下班了,还不去吃饭?”“你先去,我先把手里的工作忙完。”……10月11日中午12点过,同事都已陆续到食堂吃饭,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登贵仍在埋头写判决书。每天最后一个进食堂,张登贵早已习以为常。

“自己写的每一份判决书都关系到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一定要慎重,做到司法公正。”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张登贵多次重复强调的一句话。

多年来,张登贵在民庭岗位上孜孜不倦,默默奉献,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时刻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多篇裁判文书被省法院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一路走来,张登贵以自己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与追求、对公平正义的忠贞与坚守,诠释了人民法官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司法担当。

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今年48岁的张登贵当过兵,在部队期间,他就曾多次立功受奖,还自学法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张登贵转业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后,他更是刻苦钻研,虚心求教,并在商事审判领域逐渐成为广安两级法院的行家里手。

从事法院工作十几年,张登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他深知,认真、严谨的态度是公正审判的基础,只有重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才能将公正贯彻到底。

2021年,张登贵在审理一起借款到期未还的案件时,约定借款人在2020年2月5日前归还借款,逾期未还后,出借人在2021年2月起诉要求还本付息。同事处理案件时引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时间效力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认为这是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张登贵仔细查阅了“时间效力规定”后发现,本案引起民事纠纷的法律事实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其违约行为发生瞬间引起了法律关系的变更,导致出借人有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虽然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一直持续到《民法典》施行后,但这种持续不是法律实施持续,而是违约状态的持续,因此该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应适用“时间效力规定”。

为了确保案子不出问题,张登贵经常组织同事一起研究疑难案件,对裁判文书反复检查,严格把关。正是这种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张登贵恪守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职业道德,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

一心为民传递温度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一名法官,张登贵始终坚持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的办案理念服务当事人,将“走进老百姓的心里”列为自己的座右铭,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他认为,要改变传统民事诉讼一味坐堂问案的审判方式,尤其是审理物权损害、邻里纠纷案件时应深入群众走访调查,勘察现场,只有看过、问过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在处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时,一名丧偶妇女在原村组有承包地,后来改嫁到华蓥市,没有新分承包地,但其丈夫的承包经营权证列她为共有人,原村组得知后,就决定收回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过调研,张登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依据,指出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遂撤销原村组的决定。

“通过调查核实证据,最大限度接近客观真实,让弱者权益不受或少受损失,体现法律的温度。”张登贵表示,作为法官,必须要有人民情怀,在法律的框架内用真情对待人民群众。

从事法院工作10余年,张登贵累计审结普通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破产类案件40余件。在这些案件中,他接触了数以万计的当事人,从普通百姓到企业老板,再到公职人员,张登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底线,遵循事实和法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捍卫社会公平正义!(龙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