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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免申即退”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9-06 10:41   访问量: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投标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关于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促进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提高保证金退还效率,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实行“免即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务必及时在交易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逾期未办理的,交易中心将依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见附件1)的条款,视同招标人同意退付投标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退付投标保证金。

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心业务部门,咨询电话:0512-69820817。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6日


附件1: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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