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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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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同城转移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申请条件
职工在徐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变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由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
转入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申请表》原件1份(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填表说明:《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同城账户转移:转入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表》、转入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转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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