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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无锡市锡山区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05-16 15: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49号),现将本年度锡山区工程类(交通、水利除外)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也可用注册账号密码登录)地区选择“无锡“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行政区划选择“锡山区”,“初定或评审”项中选择评审,评委会选择“无锡市锡山区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要错填导致申报误期。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评审填报须知》的要求进行规范并上传提交,无需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请关注系统审核进度,根据修改意见及时完善提交。网上审核终审通过且评前公示完毕,等待评委会专家集中评审。

评审结果将及时在该系统和锡山区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进行公示通过人员登录系统打印“评审申报表”,在“单位审核意见”处加盖单位章,“本人签字”处签名后放入个人档案保存。职称电子证书在系统内自行查看和下载。

(二)申报时间

网上首次申报时间:2024年5月20—2024年7月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申报评审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符合专业年限要求的,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二)具有职业资格的申报人或技能人才,可参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4/7/art_77278_9080667.html)《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1/4/art_77278_10276976.html)内容,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层级进行申报。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省、市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复印件需经当地职称管理部门核实盖章)。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七)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相关信息由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备案。

、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应有专人负责职称申报秩序和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主要审核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单位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次日之后且无异议,单位方可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并签署时间(由核实人亲笔手写),不可公示结束日期当日即出具,并在单位同意证明下附审核人身份证的正面照,否则视为无效。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员集中申报单位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平台上申请单位职称申报审核账户,具体操作见《评审填报须知

关于学历(学位)信息。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学位需上传原件,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存有疑问的,申报人员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复章)或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关于学术成果。为更好地贯彻不唯论文的评价方式,体现申报人员的实际专业技术水平,本评委会要求至少提交1篇技术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成果将统一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

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涉嫌学历造假、经历造假、业绩造假、申报资格造假等不端行为,我办将一律上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2023评审未通过2024年继续申报的人员,请认真整理完善业绩材料和学术成果,原封不动提交去年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规定执行。请申报人员关注网上审核情况,网上审核终审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及时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视作自愿放弃申报(因申报人个人原因无法通联的视作放弃申报)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10-88703240(锡山区职称办)。

 

附件:《评审填报须知》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评审填报须知

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细致阅读以下内容,按要求进行规范填报。

一、总体说明

1.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对照江苏省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https://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zgtj/index.shtml),请申报者认真查看

2.系统中带“星号”项为必填项目。在系统中上传附件、文档等勿太大,避免无法打开

二、各模块说明

(一)基本信息

“行政主管部门”选项选“无”。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工作后从事申报专业的总年限参加工作日期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称)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间两项为已取得的职称信息若无职称则不填

(二)学历情况

1.如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如学历学位证书不可查验,请申报人自行提供有效证明,并将原证书与证明材料做成一个pdf上传,否则视为无效

(三)专业技术资格

1.现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申报人填报已取得的职称信息,外地取得职称见前通知内容

2.行业准入资格、职业资格情况和职业技能等级

申报人取得如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员、质检员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准入资格证书,可在此项填报相关信息。没有或与申报专业无关则不填。

(四)继续教育情况

在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继续教育平台”中学习,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合格证上传至该栏目。

(五)奖励情况

个人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奖励、荣誉等。奖项信息要严格按照证书及名称填写。如奖励中无个人名字,但确实为本人获得,请附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并须在业绩中关联叙述、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六)工作经历

从首次工作开始记录至当前,起始时间需与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对应一致。

经历中时间不能出现交叉,单位名称按照当时实际所在的工作单位(全称)填写,最后结束日期填写申报时日期。“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栏不可填无,请按从事的专业事实填写。若某阶段未工作,可注明待业,不要跳过

申报人仅临时缴纳本社保,或是有劳动合同的外地社保申报人员,我办确实无法判定申报人是否真实、实际在我区工作的,申报人提交直接证据如申报人涉嫌经历造假、上传虚假劳动合同行为,我办将直接上报并根据认定情况按照相应规定作出处理。

(七)发明专利

上传已取得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证书须有本人名字,专利信息请按专利证书上的信息填写。无专利证书原件请附专利信息查询官网的截图和网址信息(供审核校验)等。专利需与申报专业、实际工作相关并运用,且要在业绩材料中加以佐证,否则请勿上传,评审时亦不做评价。

(八)破格申报材料

本模块是针对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但具备《资格条件》中破格条件,须填写、上传相应材料。若无勿填。

(九)工作总结

本模块上传申报人任职以来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方面,工作业绩内容要在此栏目中进行简要概括和体现。不要写成个人年度总结无关内容亦不要写入。

(十)工作业绩(请高度重视此处规范填报)

业绩的选择和数量请根据各申报专业资格条件,结合个人情况自行决定。业绩信息栏目中内容应填尽填,不要遗漏、错填,避免评审失分

1.样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无固定模板,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内容要与申报专业一致业绩的“本人作用”应实事求是、不要夸大,并须通过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充分的佐证

(2)所有材料须扫描原件上传,复印件一般视为无效。与申报专业无关、重复性材料不需上传。过繁材料请认真遴选,不要通篇上传。上传材料中有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材料为准。

材料中涉及自己姓名处,务必用颜色笔下划线明显标记。不可在姓名上直接涂抹或用方框、颜色块覆盖,否则直接视为无效业绩材料。页数较多时可靠前放置或注明所在页码。

(3)业绩证明材料需具有核实能力的人进行核实证明,每一页须有:单位盖章、核实人签名(本人不可核实自己)、核实日期,并要在首个签名处留下核实人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材料。核实人须尽到核实责任,并对核实结果负责。

2.内容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逻辑完整、清晰明了,体现申报人在参与业绩中的实际作用和过程性,直接反映申报人的专业能力水平。根据各专业特点申报人技术角色,满足以下要点:

1)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真实性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担任的角色所起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任命信息)、中标通知书、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有关项目(课题)的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验收单、竣工报告等;工程(项目)取得效益、效果的权威证明;有关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开展各类技术难题攻关的成果性证明材料;有关取得效益的资料性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验证性证明材料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有效资料证明材料等;相关奖励荣誉在“奖励情况”模块中填报完整,在此模块中需提供获奖情况的切实证明材料,各类获奖成果包括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腾飞奖、双革四新奖等,如是集体成果或荣誉必须由单位出具有效的佐证资料。以上如仅有个人或单位的单一证明一般无效。

2)项目主持、独立承担或参与人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参与周期和专业角色的有关材料,尤其是项目主持(负责)、造价咨询等全过程管理者;学术技术表彰必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聘书(在有效期内);学术交流必须提交会议级别、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制作标准须是已正式颁布实施,并提交能证明作者身份及工作内容的有关材料。

3)设计图纸需附图签,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图纸内容可适量,重在展示专业技术特点及能力水平。不能以单一设计图纸作为业绩证明,须以相应材料佐证项目真实性、参与度和完成度。

若申报人的业绩项目(工作)无法证明在本年度申报业绩有效期内完成,则视作无效业绩,不做评价。

如申报人涉嫌虚构项目或本人参与情况,以及业绩材料造假等行为,我办确认后将中止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并直接上报。

(十一)学术成果

技术总结报告或其他论文论著上传此栏目。

技术总结报告,应是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技术工作的总结总结项目须与“业绩材料”模块上传的某有效业绩项目一致,命名为《关于xxxx(此处为该业绩名称)的技术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由本人独立撰写,内容简述项目情况,阐明项目水平反映个人作用和专业技术能力,重在揭示其中的技术难点、本人贡献的解决方案、创新做法、最终实际效果等,注意非业绩材料的文字化转述,不应脱离业绩泛泛而谈,勿要与个人工作总结混淆。文本具有基本的规范模式,3000字左右。

若还提交其他论文或专著一般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成果未公开发表的,请在信息采集栏目中选择“未发表”,注明撰写日期(注意时限要求),上传可编辑文档和pdf,不得将文章以图片格式上传。若提交已公开发表的成果,按项目认真填写刊物信息后,先上传可编辑文档,再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请标注本人姓名)、正文原件等清晰PDF格式文件(需扫描在一个文件中)。论(译)著的正文部分只要前二、三页(合著者需附相关证明)。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论文不采用。

注意,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此栏目成果使用。

(十二)年度考核

本模块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动获取,若获取不到的请联系单位人事系统管理人员完善人事系统中个人信息或上传任期内所有年度的考核表原件。企业及其他身份人员可不上传。

(十三)单位同意证明

本模块主要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本人亲笔手写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填报中:

1.前已填报内容在表中自动生成的,勿手动更改和添加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申报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和考核情况填写不要留空其余见通知中的“其他要求”。

(十四)单位审核账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人才人事”——“职称材料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审核,配置为线上审核主要对本单位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业绩材料真实性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单位无账号,请先在“单位登陆”界面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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