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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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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省人社厅《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文件要求,巩固深化“千人万企”入企服务行动成效,着力提升人社服务能力,促进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决定于5月份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二、活动主题

“就”在民企  “职”向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千人万企”包挂服务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全市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人社专员进民企”服务。充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通过上门采集、电话访谈等方式,采集民营企业用工需求、招聘情况、离职情况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月期间,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同志开展至少1次民营企业专题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招工用工中的痛点难点,形成问题清单,集中交办。〔市局营商办,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二)开展“定向招聘促对接”服务。制定“‘就’在民企 ‘职’向未来——2024年徐州民营企业服务月”主题招聘计划,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民营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开展小规模、定制化专场招聘活动,提高用工精准匹配度。同步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形式开展线上招聘。服务月期间,至少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各1次。〔市人资就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职业指导强信心”服务。通过信息移交、主动登记、走访摸排,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意向和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其适应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增强求职信心和就业能力。〔市人资就管中心、市技能评价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开展“惠企政策送上门”服务。通过现场宣讲、定向推送、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结合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广泛向民营企业宣讲人才新政、稳岗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涉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掌握政策内容、申领渠道、办理时限等,提高民营企业对人社政策的感知度。〔人才开发处、劳动关系处、人就中心、社保中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五)开展“法律培训保权益”服务。围绕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关注的劳动用工热点问题,开展仲裁调解法律培训,精准解读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政策,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梳理近三年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形成案例汇编,为企业提供参考。〔仲裁处、劳动关系处、监察支队、仲裁院,各县(市、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是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优化人社服务形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责任处室要统一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统筹谋划,共同开展好各项具体服务活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解决问题。人社专员开展入企服务,应遵循“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结合企业特点,注重方式方法,获取真实有效信息,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解答,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宣传媒体,加强惠及民营企业政策和服务月活动安排的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做法,营造人社便民利企良好氛围。

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每周三之前将活动计划报送市人资就管中心,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于5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报至市局办公室。

联系人:赵  乐(市局办公室),83732155

        王宏儒(市人资就管中心),83209031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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