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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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宿迁市应急管理局靶向施策,推动《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融入应急管理实践全过程,以推进《条例》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入执法、入监察、入司法“三进三入”的贯彻实施,推动《条例》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落地落细落实。
构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监管体系。将工作纳入各县(区)、功能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一体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条例》宣贯与日常监管执法、司法、监察实践相结合。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内容。加强行刑衔接,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条例》“三进三入”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贯穿于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过程。优化行政合规清单,在合规清单中体现《条例》内容;实行许可证临期提醒服务,将《条例》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前,印制《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提醒单》,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专门提醒告知。
构建安全生产群防共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通过安全咨询日、应急演练、知识竞赛等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发挥“应急普法”网络专栏作用,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联合市司法局开展“万家学法”电视访谈专题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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