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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3-02-1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7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自市委第三巡察组5月进驻到8月反馈巡察意见,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办解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8月1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条逐项学习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政治巡察是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动履行职责使命,完成水利发展任务的重要保障,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建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协同整改的工作格局,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专题会,加强指导督办,党组成员分别召开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会议,提要求、明措施、求实效,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举措,扎实整改。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在主动认领问题、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市水利局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4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40个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责任单位,明确了完成时限,注重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巡察过程中反映工作人员挂职取酬问题,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短时间内完成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清零工作,省级防汛抢险物资过期问题也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需中长期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同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回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水资源调配前瞻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9月15日市政府以连政复〔2022〕67号批复同意《连云港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石梁河水库调整兴利水位总体方案研究报告已完成,协调会正在筹备。二是2022年10月,完成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梳理,上报省水利厅;2022年11月,完成城市防洪规划修编、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专题研究成果,上报省水利厅召开专家咨询会;完成东盐河以东片区水系优化调整方案研究。三是龙王河治理工程、古泊善后河治理工程、龙梁河治理工程、前蔷薇河治理工程已确定勘测设计单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其中古泊善后河完成河道规模论证初稿。四是青口河治理工程开始部分桥梁基础施工;柴南河治理工程完成施工围堰填筑,开展河道疏浚作业;石安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展征地拆迁等开工前置工作。

2.关于“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不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0月,完成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梳理,上报省水利厅。二是完成东盐河以东片区水系优化调整方案研究。三是2022年11月,完成城市防洪规划修编、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专题研究成果,上报省水利厅召开专家咨询会。四是三洋港挡潮闸下淤积治理工程已列入沂沭泗河提标工程规划,在新沭河提标工程中一并实施。

3.关于“生态河道覆盖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2022年12月初,省水利厅对我市生态河道建设进行年终考核,我市上报的新建农村生态河道全部通过省现场考评,其中省50件民生实事河道共30条119公里,全部通过省级现场核查,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提升7.7%,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4.关于“农村供水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截止2022年12月底,灌云县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61公里,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项目区居民的饮水安全得到可靠保障。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可研已获县发改委批复立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东海、灌云、灌南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管网漏损率下降。

5.关于“富民项目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石梁河镇南辰村标准厂房项目,建设用地于2022年8月底完成用地指标调整并经石梁河镇国土所现场确认。2022年9月5日正式复工,现已完成钢结构制作、框架安装、结构墙砌筑等施工,正在进行面板安装,总体进度达90%。二是我局联合县(区)对乡镇申报的2023年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计划进行逐一审核,重点对产业类项目开展现场调研,并对该类项目立项相关前置条件进行审核。

6.关于“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用水难以保障”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东海县、赣榆区西北部丘陵山区小水库、塘坝蓄水,今秋明春农作物灌溉能够有保障,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市“十四五”农村水利规划已编制完成,全市重点塘坝整治已列入规划范围,将在以“十四五”期间陆续实施。东海、赣榆中央抗旱资金项目已完成85%。二是12个申报省精细化管理一级的工程目前已完成市级初评,结果已上报省厅,等待省厅评价验收。40个申报省精细化管理二级的工程目前内外业同步进行,整体形象进度达到80%。2022年,我市申报9个国家级、省级节水型灌区均获通过,占全省通过灌区总数五分之一。

7.关于“‘两违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尚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东海县石安河青南石粉厂、安峰山水库万亩鱼塘2个“两违”问题已按防洪评价要求编制完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同意,目前东海县正开展整改,整改完成后东海县将提交市级验收销号。二是灌南县柴米河废弃养殖场问题,已经灌南县政府行政确认完成整改销号。

8.关于“水体周边管理无序”问题的整改。

一是“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20个碍洪中3个省级生态公益林已经开展间伐并经确认为护岸林,省级已经予以销号。三是做好实地调查。会同东海县、赣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石梁河无序网箱规范养殖工作,要求乡镇组织人员对无序网箱情况实地调查。四是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公安、农业、环保、交通等部门,组建了综合执法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杜绝新增私设网箱。五是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市石梁河水库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石梁河水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市石梁河水库综合执法工作专班的方案》,按照“水库执法一起抓,问题处理再分家”的工作机制,明确网箱清理责任和时间节点。六是推动规范养殖。签订了大水体养殖协议,规范三家养殖公司高效养殖。按照养殖规划,加快网箱养殖区域调整,对超规划面积网箱合理压减,确保防洪通道畅通。

9.关于“水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城市涵闸泵站精准调度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治。二是西玉带河清淤疏浚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龙尾河清淤正在施工。三是加强市区河道保洁,2022年累计清理水草垃圾1200余吨。四是2022年1-12月,全市国省考断面优Ⅲ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水环境高质量考核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列。五是全市累计实施农村生态河道82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长度345公里,完成长度占比为100%。六是全市农村河道3季度清理漂浮物近万吨。

10.关于“建设管理过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9月至10月,开展了市对县质量考核工作,并将考核问题下发各县区进行整改。二是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安全通病治理,共检查工程3个,检查出问题13项,均已整改到位。三是2022年11月,启动2022年度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评选活动。四是对柴南河治理、青口河治理、凤凰河综合治理一期等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了监管,保障设计文件质量,为建设优质工程打下基础。五是2022年度,西盐大浦河清淤、玉带河闸拆建、东盐河河滨公园一期、新沭河下段疏浚清障、烧香支河综合治理、沭新渠应急加固等6项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六是施工单位已于2022年10月将多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退还,目前已将防火门、配电箱、楼梯扶手、外接电缆施工等剩余工程施工完毕,项目全部工程已实施完成,正在推进完工验收工作。

11.关于“内部协作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处室职能整合。按照“三定”规定,规划计划处与基本建设处已合并为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与行政服务处已合并为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二是完成人员调整配备。选拔机关正科干部已到位并履行职责,对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负责人进行交流任职,重新补充配备了工作人员。三是已完成《市水利局关于水行政违法案件内部移送的办法》初稿的拟定工作。

12.关于“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编制划转,从直属单位内部划转8个专业技术编制充实石梁河水库管理执法队伍,严把入职进口关,推动遴选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人员参与执法办案。二是组织参加全市执法证考试,全市水利系统共115人报名,报考人员全部报市编办审核,确保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2022年10月组织完成年度水政执法集中培训,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强化考评考核,组织完成有关县区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验收,提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对执法卷宗重新梳理检验归档,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五是通过业务培训和双标建设,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升,近年执法卷宗已全部检验归档,法院强制执行已履行到位。

13.关于“网络安全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年度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制定网络安全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与第三方签订运营合同,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技术力量并对水利网络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与加固处理。对市防汛抗旱信息网、连云港河长智慧平台、实时水情数据库等13个互联网资产进行日常动态监测防范,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开展渗透测试。全面提高网络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办公室对全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护软硬件配备情况以及应用软件运维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落实网上信息专人审核、统一发布。

14.关于“抢险物资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6月20日,市水利局向防汛机动抢险队下达《关于连云港防汛机动抢险队更新2022年度防汛物资及防汛仓库安全隐患整改经费的批复》,抢险队对防汛编织袋、防汛土工布、抛石柔性集装网更新和5号仓库破损漏雨屋面整改。防汛编织袋16万只、防汛土工布4万平方米、抛石柔性集装网1800只7月完成入库。二是5号仓库破损漏雨屋面整改情况:2022年6月21日,抢险队通过询价方式对5号仓库破损漏雨屋面进行维修, 8月28日工程完工验收。三是仓库防火设施整改,2022年8月4日,抢险队通过招标代理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仓库安全防火设施改造工作招标公告,8月16日完成开评标工作, 8月26日签订施工合同,10月5日完成施工。

1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财审处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流程贯穿日常工作始终。严格报销审核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收,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建立了合同管理台账,规范合同付款与结算流程。合同款项的支出除了提供财务管理规定所需凭证以外,增附“合同履约情况说明”。同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督查,严格合同款项的支付,做到应付尽付。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的原则,限额以上的购买服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要求政府购买服务期限严格限定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内。局办公室制定市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组织管理分散采购,协助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推动和管理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局财审处编制、审核并办理批复本系统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检查、审计本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规建处)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对本系统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局各工程建设处负责分散采购的发起、报批、采购实施、签约、验收等工作。四是在单位门户网站上更新上传了最新的采购法规政策及常用信息,对重点领域或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提供政策法规指导。五是由分管领导对具体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调离原岗位,安排其回编制单位工作。

16.关于“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采砂许可制度。严格审核申请许可人是否满足许可条件,依规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采砂许可。二是足额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按照石梁河水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石梁河水库管理处足额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及时上缴市财政。三是强化采砂监督管理。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库区定期执法巡查,规范库区采砂行为。四是财审处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了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梳理出绩效好的项目、绩效一般的项目和低效无效项目,分别对相关处室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提示和预警。五是已完成2022年专项绩效评价,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项目资金削减或取消,在确保投入不增加的情况下,督促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提升项目质效。六是2023年预算编制是基于项目在有充分依据的前提下,进行详实测算,确保所有项目内容真实、支出使用合理合规,符合预算既定方向,顺利完成财政局“一上”项目过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扩大基本建设支出比例。

17.关于“制度制定和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编,完成《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市水利局信访接待制度》《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20项制度,均以文件形式印发,并汇编成册。严格制度落实,各承办处室组织专题学习,办公室不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和执行不到位情况,坚决纠正到位,确保制度执行不流于形式。二是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内控要求,组织各处室根据工作职责,开展水利行业管理高风险事项分析,梳理出主要内控风险点,及时做好防控措施。实行主责事项归口管理、总体防控扎口管理,实现对风险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三是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对岗位进行合理的内部控制设计,保证了水利单位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在合理全面的内部控制工作构架下规范自身工作。

18.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1月至12月,财审处对我局下属单位及全市各县区水利部门开展了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推动了水利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食堂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规范食堂的财务管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所有凭证附件和报销程序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每笔开支的审批人、经手人要签字留痕,确保责任传达到个人,确保每笔支出合规,并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三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升建设资金监管水平。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处将现金缴存至银行,不再保留现金,并将项目法人工程基本建设经费余额全部迁移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用于工程尾款和质量保证金的结算,原基建户、专户全部办理销户手续。

19.关于“部门履职弱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节水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减少业务外包现象。属于职责范围内提升管理的制度、实施细则等由各处室组织制定,涉及全市行业管理的办法、规章、条例等,按照程序可通过市场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编制。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积极安排机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合理压减经费。政策法规处与行政服务处合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积极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引入更多的市场供应商参与项目竞争,使政府采购行为能够更加公平公开公正。

20.关于“工作纪律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作息时间。石梁河水库管理处印发《石梁河水库管理处关于调整工作作息时间的通知》,调整了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时间夏季不少于6.5小时,其他季节工作时间不少于7小时。二是落实约谈提醒。由分管领导及时对单位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整改的责任措施。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局领导带领办公室、机关党委人员前往基层站所进行检查,通报处理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21.关于“群众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领导下基层调研中,及时将职工普遍关心的各种政策精神传达到位,值班费发放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局主要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站所检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并就职工关心的防汛值班费发放、定员工资待遇低等问题作政策解释,局分管领导也分别前往各联系点上党课并与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防控一线看望水利系统下沉一线的水利志愿者,提醒他们加强自身防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及时筹集防疫物资,购买药品,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22.关于“水利项目自我监督不能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告》,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工作,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二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招标文件审查力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设置法律法规之外的市场准入门槛、抬高或降低招标工程对应的资质资格等级、自行设置或变相设置从业人员资格的违规行为。三是消除地区保护。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严禁违法违规设置市场壁垒,打破区域限制,消除地方保护。

23.关于“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排警示教育活动。2022年9月8日,局党组在廉洁教育月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就全市水利系统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组书记就廉政建设讲专题党课并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党风廉政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规范评审活动。修订印发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评审评估活动管理办法》,各业务处室都建立相应技术评审专家库,评审费用已列入部门预算明确评审费列支渠道。2019年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中共有2人3次参加防洪方案评审活动,评审费共计240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三是组织廉政谈话。11月7日对新提拔与上半年交流任职的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11月17日对4名交流任职的直属事业单位副职进行任前谈话。

24.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情况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一是集中管理各类执业资格证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系统内已取得124本执业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并落实集中统一保管,切实在执业资格的管上从紧。二是加强对执业资格证书注销的核查。9月底前全部完成32本执业资格证书挂靠的注销工作,并清退取酬费用。三是落实持证人员承诺书制度,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挂证取酬行为,相关材料已报送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

25.关于“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 2022年9月在相关变更事项确定的前提下,经与有关施工企业协商一致,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对临洪湿地项目已建工程的审计工作,并于2022年10月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初步确认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及形成的固定资产情况,捋清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概算批复与实际建设内容存在的问题。已向市审计局申请对临洪湿地公园项目开展审计,确认本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关费用,并出具审计意见。二是成立临洪湿地项目清算小组,根据PPP合同,借鉴其他地区的PPP项目经验,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终止清算。

26.关于“领导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领导。调整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2022年9月8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并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于党组成员固定学习日参学率不高的现象予以提醒。二是强化督查指导。督促临洪管理处党总支于9月2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列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会前党组书记与该处党总支书记进行一次谈话,明确产生问题根由的主体责任,要求查找不严肃不认真的原因,并写出整改报告报局党组。三是强化制度建设。9月份以来,修订完善了29项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对原有党建制度进行系统化重构,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自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临洪管理处党总支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认真查摆问题不足,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迅速加以整改。

27.关于“研究干部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连云港市管干部选拔任用五个环节操作办法》《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0月份完成了3名机关正科职干部选拔、1名晋升职级、5名干部交流任职。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党组会记录范式,从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记录人员、领导发言、记录内容、拟任意见等要素进行规范。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引导党组成员积极发表意见,总结形成干部任用的结论性意见,充分体现局党组集体领导意志。

28.关于“编外用工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管编制原则,将编外用工纳入局党组统一管理。凡是涉及编外用工事项必须经党组研究,报经市编办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聘用编外人员。二是制定印发《市水利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做到压减总量、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三是定期对编外用工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实名制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在巡察基础上压缩了总量,编外人员均上报到编办系统中进行实名化管理,定期报送相关数据。

29.关于“局机关以挂为名借用下属单位人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并印发了《市水利局挂职人员管理办法》,从挂职程序、挂职情形、挂职期限、人选条件、日常管理、工作纪律、退出情形等进一步作出规范,从制度上规定挂职人员既能上得来又能回得去。二是通过编制调入机关事业单位,挂职到期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等方式精简挂职人员多人。三是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一人晋升四级调研员,重新任免河长制工作处处长,水政支队借用关联民营企业驾驶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30.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少”问题的整改。

2022年10月份完成直属管理单位4名正科职干部交流任职,上半年完成1名财务岗位人员的交流任职。

31.关于“节水管控工作落后,水资源取用情况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部门预算显著增加,2023年针对巡察提出的整改问题增加了110万元部门预算;水资源费加价收费问题已经和有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调,确保按照下达的文件要求完成加价收费的征收工作。

32.关于“达标率低。全市省级水管单位和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达标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11个申报省精细化管理一级的工程目前已完成市级初评,结果已上报省厅,等待省厅评价验收。49个申报省精细化管理二级的工程目前已全部完成评价验收,结果已上报省厅,其中新增6个精细化管理二级工程,24个小水库精细化管理二级工程。

33.关于“病险水利工程较多”问题的整改。

22座病险水利工程已全部制定了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计划,编制了应急预案,储备了防汛物资。12座大中型水利工程已全部开展安全监测。水利部通报我市的58项水闸问题,已整改51项。

34.关于“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2022年6月编制了应急预案,8月获连云区人民政府批复,完善了水库管理制度,储备了防汛物资,采取了应急度汛措施。已完成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完成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并与市文物局联合批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审查,正在公示招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水利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整改方案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难点痛点,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以优异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满意答卷。

一是查漏补缺,扎实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查漏补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固化整改成果。

二是攻坚克难,加快进度“向前赶”。对老大难问题,以及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紧盯时间表、路线图不放,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目标。

三是注重转化,夯实成果“高质量”。对夯实巡察整改成果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着力通过巡察问题整改促进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精神取得新变化、工作作风取得新提高、工作成效取得新进展,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826075;电子邮箱296972265@qq.com。

中共连云港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