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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国家司法救助,江苏检察持续发力!
2021-01-13 18:49:00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在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各级政法委的鼎力支持,他们快速审核、开通绿色通道,全力让困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求极致’的精神,发挥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

  

  2021年1月12日上午,江苏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召开,现场向社会通报江苏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熊毅介绍,江苏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主动作为,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加大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确保应救尽救,助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018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571件,发放救助资金6915.835万元,帮助7117人摆脱生活困境。根据最高检公布数据,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发放救助金数额、救助案件数均居全国前列。

  江苏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倾听、关心困难群众,积极发现救助线索,主动与扶贫工作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并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与扶贫工作部门共同加大对因案致贫当事人脱贫攻坚力度,共同保障各项救助措施有效落实。2019年以来,全省共救助贫困户676户,发放救助金900余万元,帮助917名困难群众走出贫困。

  江苏检察机关突出重点,提高特殊人群救助关注度。聚焦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项线索摸排工作。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及其扶养人遭受不法侵害致死或者致残的案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进行走访慰问,主动了解残疾人的家庭生活状况。2019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分别救助未成年人862人、残疾人212人、军人军属17人,分别发放救助金1058.35万元、283.675万元和27.223万元,三类约占救助金发放总量的三分之一。

  发布会上,常熟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慧萍现场介绍并演示江苏检察机关“远程司法救助系统”软件功能。

  据介绍,为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提升司法公信力,江苏省检察院会同苏州市检察院、常熟市检察院设计、研发、完善了“远程司法救助系统”软件。该平台一方面方便救助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另一方面,基于对司法救助案件大数据分析,建立智能审查评估模型,统一救助标准,自动生成救助评估金额,并提供同类案件救助方案为承办人审查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2019年2月平台在苏州两级检察院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平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5件,发放救助金352.5万元。2020年12月,该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上线运行,已通过该平台受理司法救助申请30余件。

  为推进落实检务公开,实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江苏检察机关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推进落实。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于某华国家司法救助案时,特地赶赴被害人近亲属住所地盐城市滨海县乡岭山村村部举行听证会,邀请村委会主任、村干部等担任听证员,既确保救助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开,也为乡亲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共对办理的266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发布会上, “孙某涵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残疾人蒋某童等人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到现场介绍;

  脱贫攻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江苏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不仅发挥自身司法保障的优势,全面加大救助力度,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全方位持续提升救助帮扶效果。

  针对江苏部分地区救助经费有限,有的基层检察院发放的救助金难以达到“救急救困”效果的情况,江苏省检察院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的支持,创新建立常态化联合救助机制,解决部分“特急特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与相关市、县检察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32件,发放省级层面救助金152.8万元,有效缓解了“特困特急”当事人的困境。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大局意识,为外省户籍救助对象给予同等、及时救助。江苏是全国劳务输入大省,外来人口较多,江苏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坚持应救尽救,不仅为在省内的外省户籍申请人依法开展救助帮扶工作,还为远在外地的救助申请人进行跨省联动救助。2020年,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外省户籍人员司法救助案件458件,救助外省户籍申请人680人,发放救助金627万元。

  强化综合多元救助,调动各方力量给予精准帮扶。江苏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延伸救助触角形成救助帮扶合力。一方面,针对不同案件,构建起“一案一策”救助模式,紧盯被救助对象的医疗、就业、求学等救助需求,量身打造脱贫方案,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协调提供就业机会、学费减免、低保待遇等,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精准帮扶转变。如办理的残疾人蒋某童等人司法救助案,协调残联为其免费配置康复器具、安排工作。目前蒋某童月收入2500余元,实现自食其力。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维护残疾人权益案”。

  发布会上,无锡惠山区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陆炜就“郝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典型案例进行情况介绍。

  省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叶正刚对发布的典型案例作简要介绍。

  

  灌云县院检察长陈长春介绍灌云司法救助工作经验。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全省检察机关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促进与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合,为司法救助继续发挥司法温暖提供大力支持。希望各级检察机关继续坚持发挥好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主动关怀、及时救助广大低收入人民群众,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检察力量。”

  省政府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卓炜汇报了江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成果,并对发布会进行点评。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此次发布会由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主持,检察日报、新华日报、中国网、江苏电视台等近20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