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诚信建设工程宣传素材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3-11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关于报送诚信建设工程宣传素材的通知


全市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自治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精神,紧扣“育文化,把讲诚信、守信用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工作要求,在弘扬诚信文化、开展诚信宣教、培树诚信典型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宣传声势和效果,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现就报送诚信建设工程宣传素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深入挖掘满洲里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涌现出的诚信典型、守望相助中体现的诚信品质,充分彰显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中包含的诚信追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蕴含的诚信理念。聚焦坚守诚实守信理念、践行履约践诺品德的各类诚信典型和经验案例,既突出典型性、故事性、时效性,又主题鲜明、特点突出、要素齐全既要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成绩,又要以小切口反应大主题,原则上不报送一般性、表态性、消息类素材案例。

(一)诚信案例

1.各相关单位重点报送。(1)在本单位、本行业发生的能够反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以诚待人、诚信经营、一诺千金等各类诚信案例、诚信故事,既可以是历史上流传的佳话,也可以是当前现实中的鲜活案例。(2)本单位在诚信建设工程推进过程中采取的特色做法、取得的工作成果、形成的工作经验等。(3)围绕诚信文化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举办的群众性宣教活动等。4在抓诚信建设特别是推进诚信建设工程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推出的有效工作举措、提炼的亮点经验做法、形成的特色工作案例等。

(二)诚信典型

1.诚信人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自治区十大诚信人物;其他各行业领域能够展现诚实守信道德品质的模范典型人物。

2.诚信单位。在诚信建设工程推进过程中工作举措务实,主动诚实守信、履约践诺,取得一定社会反响的单位部门。

3.诚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诚信标杆企业、诚信示范企业、诚信达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始终秉持将诚实守信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并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诚信经营企业代表,以及各级老字号企业和“蒙”字标企业等。

二、报送时间

首次报送为3月20日前,之后于每月2012时前按时报送,如遇报送日为法定休息日,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报送截止日另行通知。

三、报送方式

各相关单位以Word文档表格(附后)形式报送宣传素材。文件以“单位名称+案例(典型)”标注,文件夹以“单位名称+日期标注。报送到指定邮箱mzlwmbzhc@163.com.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条,全年不少于10条,不设上限。

2.各类宣传素材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以及不涉密,各级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各类宣传素材须经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后方可报送。

4.对存在涉密内容或事实不清、质量不高以及未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的宣传素材不予报送

5.宣传素材基本要素包括案例(故事)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影响力等。涉及实地采访的提供采访对象、采访单位(部门),同时提供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报送宣传素材,及时将本单位、本行业的亮点做法提供上来,确保工作机制运行有序市文明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

联系人:李松梅,联系电话:6262118。

附件1.满洲里市诚信建设工程各相关单位名单

2. 诚信建设工程宣传素材报送表

 

满洲里市委宣传部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满洲里市诚信建设工程各相关单位名单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政府办、市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政法委、工商联、文联、发改委、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委、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诚信建设工程宣传素材报送表

填表单位:                    领导审签:          

报送类型

诚信个人

业务主管单位

 

是否采访

 

采访对象

 

采访单位

 

采访地点

 

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人

 

单位职务

 

电话

 

手机

 

基本情况:(500字以内)


    

 

 

责任编辑: 殷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