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交通安全!教育和交管两部门联合发布
发表时间:2024-05-10     来源:南昌文明网

  5月9日,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致全市师生及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近年来,为了出行方便,越来越多家庭购买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因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屡见不鲜。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防范化解学生出行安全风险,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呼吁各位家长承担好“榜样”的责任,让“出行更安全,城市更文明”!真诚地希望所有的师生和家长朋友们都能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一、佩戴头盔很重要。佩戴安全头盔,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更好地避免、降低骑乘人员头部受到伤害,关键时刻能够保住生命安全,家长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除了自己要佩戴安全头盔外,一定也要给孩子准备一个安全头盔在乘坐时佩戴,并正确规范佩戴,购买头盔记得认准带3C安全认证的。

  二、请家长们在临近学校时,主动服从“家校警”的指挥,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严禁在校园周边违法停车。如遇通行不畅,请耐心等候,按道行驶,依次通行。

  三、请家长们在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带头示范,坚决抵制乱变道、乱鸣笛、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三轮车、货车货厢不得违法载人,更不能乘坐学生(货箱是载货货箱,乘坐人员不具稳定性,发生事故易导致群死群伤)。

  四、家长、师生骑乘电动自行车要遵守“六不一戴”(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乱停和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棚,安全文明出行。

  五、请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

  六、请同学们在乘车时,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探伸出车外,乘坐前要系好安全带,12岁以下儿童要使用安全座椅。此外,要记住电动自行车只能搭乘1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七、请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交通文明意识。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安全是我们日常出行的“必修课”,无论是家长还是师生们都要牢记交通安全知识,懂得“知危险 会避险”。真诚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让师生们多一分安心,让家长们少一分担心,共同携手为孩子们筑起交通安全的坚固长城,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洪观新闻记者 黄欢) 

责任编辑:熊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