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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表彰决定
发表时间: 2017-12-29    来源: 盘锦文明网    责任编辑:朱光茹
 

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文明委,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省)直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深厚,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为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选,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兴隆台区等16家单位盘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称号,王辰等162名同志盘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称号;授予陈虹等16名同志盘锦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称号;授予盘山县得胜街道得胜村等5个村镇盘锦市文明村镇标兵称号,大洼区西安镇上口子村等21个村镇盘锦市文明村镇称号;授予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等30家单位盘锦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22家单位盘锦市文明单位称号;授予盘锦市魏书生中学等7所学校盘锦市文明校园标兵称号,双台子区辽化小学等13所学校盘锦市文明校园称号;授予兴隆台区兴隆街道乐园社区等15个社区盘锦市文明社区标兵称号,双台子区建设街道东风社区等45个社区盘锦市文明社区称号;授予大洼区王国凤家庭等40户家庭盘锦市文明家庭称号;授予兴隆台区钱荣泽等100名市民盘锦市文明市民标兵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引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1227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5号  联系电话:0427-2829399  邮编: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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