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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明养犬人 让城市更文明
发表时间:2023-10-25   来源:濮阳文明网   字体: [][ ][ ]   [打印] [关闭]

  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得到不断改善和提升。然而,一些市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10月23日,记者走访发现,仍有部分市民遛狗时不为犬只佩戴牵引绳。城市养犬管理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监管,还需要养犬人自律,牵起文明的责任之绳。

 

  仍有不佩戴牵引绳犬只出现


  10月23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市城区一些小区和公园发现,仍有个别遛狗的市民没有为犬只佩戴牵引绳。

  在一居住小区及附近看到,养犬人几乎都给犬只佩戴了牵引绳。市民李女士牵着一只佩戴牵引绳的泰迪犬。她说:“四川恶犬咬人事件的发生,对我们是个警醒。为避免意外发生,我在公共区域都会给狗佩戴牵引绳,做文明养犬人。”

  而在颐和广场,记者多次看到一些犬只未佩戴牵引绳,在这里自由奔跑。针对此现象,市民张丽说:“小时候有被狗咬伤的经历,直至现在只要有狗靠近,我就很害怕。在日常生活中,狗咬人发生的概率并不小。”

 

  文明养犬也要文明治犬


  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需要形成合力。从城市治理角度,在创新社会治理手段的同时,还需加大执法力度,倡导文明自律,唤醒文明意识。

  关于犬只的习性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城区某宠物医院王大夫。他告诉记者,很多犬只都有好奇心,就算它不会被任何事物吓到,也可能会被某项事物或感兴趣的东西吸引而不顾一切地跑出去,甚至不管主人的呼唤。他还说,采取转圈周旋的方式逃避恶犬,容易让恶犬以为是在逗它玩,这种方式更容易让犬只兴奋。如果大人、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大人可以迅速将孩子抱起或背在身后,大人采取正面面对并大声呵斥犬只的方式,让它感到害怕,或者利用身边木棒、石块等物品,击打、恐吓犬只。

  王大夫建议,市民带犬只到电梯等狭小空间时,应采取将其怀抱、放入犬袋或戴嘴套等方式,主动避让他人。特别是在公共场合,应该用牵引绳或胸背带对其进行约束,并主动避让老人、孕妇、儿童等特殊群体。

 

  养犬管理条例让文明养犬有法可依


  实现文明养犬,一方面需要增强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外部力量,通过法律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

  2021年,我市出台了《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有两条规定用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该条例明确规定,公民不在居民生活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不携带除特殊犬之外的犬只进入学校、博物馆、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采取束犬链(绳)牵引等安全措施;避免犬只噪音扰民;即时清除犬粪。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束犬链(绳)牵引等安全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即时清除犬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自2022年7月份以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针对公园广场、居民区周边、大型商超周边等公共区域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并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展板、免费发放牵引绳和嘴套等途径,向市民讲解文明养犬规定和注意事项,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养犬。四川崇州黑色恶犬咬人事件发生后,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召开工作推进会,对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市文明办也于10月19日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号召市民依法、安全、文明、健康养犬,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营造和谐人居环境。(濮阳日报 记者 张迪


【责任编辑: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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