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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36/2024-00038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4-15
文号: 连司通〔2024〕1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15 09:19:04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群众关切、社会期盼,继续实施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以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2024年度惠民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

1. 深化远程公证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高校、派出所、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场所新建12个远程公证服务点,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公证。依托远程公证终端提供办证咨询、申请受理、身份识别、材料提交、询问核查、文书签署以及出具公证书等相关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远程公证服务常态化管理,持续提升远程公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责任部门:公证管理处)

2. 持续丰富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规范化改造4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运行流程标准,完善相关信息公示机制,提升工作站点标准化水平。在100个重点民生部门和特殊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的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推动工作站点全面向基层延伸拓展,提高工作站点覆盖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和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法律服务力度,建设特色品牌法律援助示范点,办理一批有影响有质量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年内实现5000名以上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3. 强化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对各地法治薄弱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指导政法干警有针对性地补齐薄弱村(社区)法治建设短板,推动各地精准有序开展整治工作。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验收销号,启动新一轮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4. 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指导各地“法治体检”专项服务团,深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法律风险排查、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主动融入各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有序发展,维护良好的民商事关系。(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5. 建立“全域覆盖法援助残体系”。贯彻落实《司法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升级打造连云港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助残法律援助需求调研,准确掌握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项目。与市残联合作,打造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打造市县乡三级法援助残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公开发布办法内容。结合实际,培育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6. 组织实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全面落实司法部“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事物)清单和《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版)》,在受理、审批、出证等环节提供延伸服务,大力缩减出具公证书期限。落实服务收费减免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公证服务需求。推进“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年底实现市属公证机构与省外办线上线下一体联办。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助力企业降低运行风险和维权成本。(责任部门:公证管理处)

7. 强化民生保障制度供给。紧盯人民群众需求,聚焦养犬管理、无偿献血制度规范、扬尘污染防治、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加快推进《连云港市养犬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献血条例》《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制规基层联系点作用,在立法制规项目的审核过程中,广泛吸收民智民意,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参与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入政协委员固定参与立法项目新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组织对行政机关发布的涉及民生实事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完善。(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立法处、备案审查处)

8. 深化“连律链企”专项行动。联合市工商联深化“法企对接”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商会结对,在重点民营企业、商会等设立法律服务保障联络点,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难题,提供针对性实效性服务。坚持以中小微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破产处置等方面,组织律师服务团队进园区、进企业等,推进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向链上企业赠送法律咨询服务年卡,持卡企业可享受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

9. 开展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实化整治工作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三评三查”活动,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质量。(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10. 建立适用简易程序类行政处罚案件“复查+复议”快速衔接处理机制。在道路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适用简易程序类行政处罚案件量广面大,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出台《连云港市交通管理适用简易程序类行政处罚案件“复查+复议”快速衔接处理办法》,指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出台《连云港市交通管理适用简易程序类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先行复查和自我纠错办法》。加强与市交警支队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通过及时信息反馈、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沟通,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率。(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处)

11.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连云港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办法》。制定《连云港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规则》,推动建立县级行政争议调处平台,并实体化运行。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充分运用行政调解等手段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等设置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推动行政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责任部门:行政应诉处)

12. 创新“调解+仲裁”新模式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在基层法院、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商会协会及相关企业等设立仲裁工作站及联络点,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推广,为当事人提供仲裁服务指引,开展诉讼案件仲裁调解、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推动涉外商事、港航物流、海事海商、金融借贷等领域仲裁工作,开辟解决相关领域纠纷化解“快速通道”。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相关部门开展基层纠纷调处+仲裁确认工作,有效化解基层纠纷。(责任部门:仲裁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