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主持召开龙尾河水环境提升工程、玉带河上游段清淤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实地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档案,听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工作报告,听取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安全监督报告及竣工决算审计结论,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意见:龙尾河水环境提升工程、玉带河上游段清淤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实施完成。工程标准、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财务管理规范,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工程档案已通过专项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龙尾河水环境提升工程、玉带河上游段清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022年9月29日,市发改委以“连发改行服发〔2022〕69号文”对龙尾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479.05万元,批复工期6个月,工程于2022年12月5日正式开工,2023年1月19日通过工程水下检查,2023年6月2日通过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23年6月28日通过档案验收;2023年1月13日,市发改委以“连发改行服发〔2023〕3号文”对玉带河上游段清淤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361.58万元,批复工期3个月,工程于2023年3月6日正式开工,2023年8月9日通过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23年9月6日通过档案验收。
龙尾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和玉带河上游段清淤工程实施以来,保证了龙尾河和玉带河上游段过流排涝能力,提升了河道水景观,为打造市区优美水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
(供稿:市管处,责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