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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米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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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柴米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柴米河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柴米河治理工程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和连云港市灌南县,柴米河宿迁大道至盐河口段。

项目概况:本次整治工程的任务是提高柴米河堤防的防洪标准及河道的行洪排涝能力,解决柴米河和淮西大涧河地区涝水下泄不畅问题,保障河道沿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工程永久占地2480.58亩(不含河流水面),工程临时用地面积共计8987.3亩。工程估算总投资 123273.93万元。

工程目标为柴米河排涝标准为10 年一遇、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沿线建筑物排涝标准 10 年一遇的标准进行整治。

施工总工期初步安排24个月,计划于第一年汛后8月开始筹建,第三年7月完工。

二、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获取,具体途径为:

(1)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puynUujEGvNChfAxVo9JQ 提取码: n5h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附近的居民区、村庄等敏感点公众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请有意参与发表意见者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下载网址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1)建设单位:

宿迁市水利局  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527—84399770;邮箱:2413533762@qq.com。

(2)评价单位: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电子邮箱:89355897@qq.com;联系电话:025-83780189。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采纳进行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请勿提交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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