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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2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改委

朱利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一、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长江干流沿岸3个船舶修造企业违规侵占岸线问题已完成省级验收销号,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问题已通过省级验收销号现场核查。2022年以来,全市高位协调25次、召开专题部署会30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41个、现场督查62次、定期会商45次,累计拆除沿江违规建筑物45万平方米,腾退岸线14公里。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省级名录库内的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均已完成,并于2021年起在达标整治的基础上开展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牵头印发《关于成立镇江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镇政办函〔2021〕67号),明确了各属地政府、各单位职责及水源地专管机构,确立跨行政区域水源地协同管理机制,织密镇江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关系网。每年组织对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源地、丹阳江心洲饮用水源地、扬中长江二墩港饮用水源地、句容北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开展长效评估,节假日对水源地巡查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开展农村小流域治理

近年来,我市围绕灌区改造高标准、生态河道高品质、水土保持高质量,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坚实保障。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122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54%,建成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16个,先后实施4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持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生动地谱写出一篇让群众满意的乡村振兴“水文章”。

(二)幸福河湖建设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改革,逐河逐湖设立党政河长湖长,实现了“有人管”“合力管”“管得住”“管得好”。通过2017年全面确立、2018年全面治河、2019年全面攻坚、2020年全面见效“四步走”,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我市开启“美丽镇江幸福河湖”建设,截止目前共建设幸福河湖200余条,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江河交汇”重现清澈秀丽,生态美丽河湖群初具形态。

镇江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8

签发人:凌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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