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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局20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继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我局充分认识到通过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能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此,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创先争优,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起来,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机构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同时,我局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和办事透明度

我局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遵守水利行业法律法规,依法对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监督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 29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行政其他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事项已全部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运行。2012年共承办行政许可事项10项,均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办理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行为。一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21231日,已累计公开各类涉水政府信息600余条,其中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水政执法类信息、人事管理类信息、公示公告及工程招投标类信息、水情简报类信息、水利公报类信息、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等。12345市政府热线接受群众投诉反映451件,回复处理完结447件。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市水利局没有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也未发生针对市水利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丰富载体,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水利部门的特点,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原则,丰富公开的载体,充实公开的内容。主要表现为:

一是设立公示屏。主要是对外公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岗、机关办文(办事)流程图、办文(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等。

二是设立内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领导勤政廉政、年度局班子考核、人事任免、工资改革变动、机关财务开支、水利建设动态和捐款救助等情况。

三是利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水利局政务动态、工作情况、办文(办事)指南和机关职能、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水利有关政策等。

四是切实加强水利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水利政务信息,经常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报送水利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建设动态。如在汛期,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度汛方面的报道;在《水法》宣传月则着重对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城市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等水利民心工程也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六、加强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

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增加公开内容,缩短内容更新时间,提高公开的实效。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涉及业务处室的公开内容则由各处室负责提供资料,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增加公开内容,缩短内容更新时间。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在网站公布的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内容尽快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更新的尽快予以更新。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下属各单位职工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内外、上下双重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公开的程序和治理环节的规范性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凡是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得及不及时,真不真实的情况进行反馈,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要害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果断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对公开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对落实整改进行督促,达到以公开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公开促进民主发展的效果。

七、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201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如: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够全面,公众互动程度不够,对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仍不够等等。2013年,我局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信息的保密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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