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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镇江市水利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35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镇江水利网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邮编:212003;联系电话:0511-8444701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硬件建设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市水利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阳光施政和网络问政水平。以“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研,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水利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水利水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加强工作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内部处室、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网络,努力实现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行业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建设、水环境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等作为公开重点,落实对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水平,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坚持打造“水惠民生”服务品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着力谱写“中国梦”镇江篇章,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我局在镇江水利网、会议、告知单、信息简报、文件通知和意见箱、便民小册子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及相关网站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充分利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

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行政权力静态信息调整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完善内外监督机制。

1.构建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2.设置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设置的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523件,计272万字,图片36张,视频2部,各类附件36件。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局及时通过网站平台发布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及与水利行业管理有关的各类信息内容。

2.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3次,新闻稿件2700条,网络发布5次,组织集体采访230次,组织访谈5次。

3.主流媒体集中报道。组织媒体对古运河整治、“一湖九河”治理等事关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相关的申诉案。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五)落实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六)、收费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费。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成效明显,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较好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2014我局将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推进,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

1加强各种传统和新载体建设,推进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重点加强镇江水利网公开发布平台建设,完善相关功能建设,使网上发布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使系统功能更加完善,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网上办事更加便捷,监察标准更加严格规范。

2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发布,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实用性。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更全面、及时、“一站式”的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强化业务培训学习,举办1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各处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讲课,着重讲解《条例》、发布系统建设和操作实务、依申请信息公开等重点、难点、热点,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4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评估体系,明确检查考核评估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加大考评力度,将工作成效与各处室、部门工作绩效,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挂钩,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和日常工作考核体系。

2014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我市水利现代化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让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成为富民惠民、促进镇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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