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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短视频宣传服务”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6 08:4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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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实施“2024年度短视频宣传服务”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应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且有创作水利相关行业短视频的宣传经验,创作的短视频作品曾获得全国性水利行业短视频大赛奖项。

  3.服务提供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服务提供商有自媒体宣传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根据中心综合工作需要,服务期内(2024年5月至11月底)需赴省内一线,跟拍有关活动素材资料,及时做好媒体宣传报道或短视频宣传。服务期内负责拍摄制作2条综合性短视频,内容涵盖中心重点工作宣传、党建活动展播等。收集中心工作和活动相关视频、照片等素材,协助做好中心日常重要活动拍摄、整理、归档。

  2.根据中心节水宣传工作需要,服务期内(2024年5月至7月10日)制作完成1条围绕普及节水知识,传播节水理念,倡导节水方法,遵守公民节水行为规范,宣传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主题的节水短视频;制作完成1条围绕普及节水新知识,推广节水新技术,传播节水新理念为主题的节水短视频。

  3.制作的短视频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为高清MP4,时长符合中心工作要求;内容须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政治、宗教问题,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的范围应在6万元以内);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3年内投标公司制作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相关水利行业短视频截图+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按项目服务内容第1条,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按项目服务内容第2条,报价文件体现项目策划、思路创意等要求。

  5.提供创作短视频作品获得全国性水利行业短视频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7.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 根据各服务提供商的报价文件,由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采购小组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9.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409室(顾先生,联系电话0591-87527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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