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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的思考
2024-03-21 09:4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随着信息社会不断发展,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新兴媒体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要求对检察工作有更多的知情权,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加强检察宣传舆论引导,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并以此扩大检察宣传影响力便尤为重要。

  当前,人民群众对信息的获取渠道越发多样化,群众对新媒体的关注前所未有。从做好新闻生产、内容创新、多元互动、舆情引导等工作出发,检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全媒体传播矩阵建设,提高以微博、微信、抖音等为代表的检察新媒体普及率及使用率,运用多媒体、多层次的传播方式,满足用户不同层次的细分需求,以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强化用户意识。检察宣传媒体与用户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之上的,应不断强化用户意识,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宣传,树立“如我在读”理念,持续转变文风,用受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坚持策划先行,检察履职是法治宣传的富矿,围绕检察履职加强策划,推动产品内容从静态到动态、从一维到多维、从单项到交互,立体化呈现检察机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

  强化守正意识。对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来讲,无论时代怎么变化,优质的内容输出始终是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打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界限,加强各类新闻产品的推送与二次包装,让宣传内容更加接地气、有人气。检察全媒体传播体系下的宣传不局限于宣传检察职能,还应以案释法,围绕发生在当地的、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让普法宣传走向寻常。

  强化强基意识。基层检察院人才力量薄弱,人才培养难度大、周期长,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开展新媒体工作人员的素能培训,加强全媒体技术的学习和实践。同时与专业力量合作,建议采取合作方式,检察人员策划题材、脚本,主动借助各类新媒体制作第三方力量,加强业务合作,提升工作成效。强化媒体互动协作,与主流媒体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采取联合开辟新闻专栏、创办专题节目、跟踪报道等形式,做好新媒体制作、技术维护保障等工作,强化检察宣传工作力量,反哺助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