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5259-X/2024-00006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6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文号: | 徐商建〔2024〕25号 |
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海国际港务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管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省商务厅、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商建〔2024〕97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方案贯彻执行。现就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严密统筹安排,紧贴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定人、定责、定时限,横向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纵向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要严密排查整治。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联合相关部门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作业等方面,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问题隐患逐条对照检查,形成问题清单,深入开展闭环整改,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非法拆解行为,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在辖区内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无死角、无盲区摸排,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精准摸清辖区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动态底数,重拳出现,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要营造整治氛围。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深化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建立联合会商、定期通报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齐心协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充分利用机关网站和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融媒体,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宣传,公布相关部门报废机动车回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以及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收车热线电话,切实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宣传典型案例,曝光问题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倒逼企业对标找差、自觉整改,营造专项整治舆论威慑。
四是要强化督导督查。专项整治期间,市商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地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方案制定、责任落实、措施完善、隐患整治情况,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交办督办,不解决问题不罢手,切实强化专项整治成效。
6月25日前,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成果表汇总报市商务局(联系人:刘德运;联系电话:83739604)。
徐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