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公 示
按照市委农办《天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绩导向,秉持公正原则、严肃评选纪律,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委宣传部综合考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拟推荐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为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委宣传部反映。联系电话:022—65813119;联系地址: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1号楼A413室。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