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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1-10 18:27:08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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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和科研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编辑出版《中国刑事法杂志》刊物等。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出纳)1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负责各类财务票据的审核报销和资金收付业务;

(二)保管库存现金、银行支票,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及时对账;

(三)负责各类发票、收据的开具、使用和保管;

(四)完成各类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的核定与办理;

(六)各类财务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归档;

(七)其他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国内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熟悉经济、财会法律法规,熟知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与实务知识,熟练掌握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应用。

(四)热爱财务工作,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严守机密、坚持原则。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七)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及住房,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人事档案。正式聘用后年薪资约9万元(含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含绩效奖励),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工作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命名,发送至邮箱jcllyjs@sina.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

2.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其间可能根据需要请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在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将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总成绩满分100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报名表、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联系电话:86423823、86423819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24年1月9日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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