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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新)

  • 时间:2024-05-10 10:15:1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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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连云港市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新)二、部门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三、窗口办理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时制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方式:0518-12366四、受理标准服务对象:纳税人??????受理条件: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五、办理材料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 (根据领购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报送);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八、收费情况不收费九、审批结果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三条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四条十一、咨询投诉咨询方式:0518-12366??????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0518-12366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暂无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是,除江苏政务服务网外,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入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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