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走深走实。做好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采购等信息发布673条,其中更新政策文件及解读、问答知识库等104条;“南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599条,粉丝数达28万余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推文阅读量超10万人次。梳理历年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公开83件(其中有效34件,废止49件),并归集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在线访谈1期,“医保便民服务三张图”等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6期,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并支持医保工作。

  二是群众诉求办理进一步规范高效。做好网站留言办理158件,并选取公开咨询热度较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答复及时准确规范;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等进一步明确,并列入市医保局权责清单,确保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审查、答复等各环节流程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6件,均按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

  三是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常态化提供资料下载、公共查询、网上办事大厅等便民医保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南通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信息公示等专栏飘窗,便于参保群众“一键获取”医保资料、“智能搜索”机构信息、“网上办理”医保业务。同时,根据集约化平台公开要求,上线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确保无障碍版顺利切换。

  四是信息资源管理进一步公开透明。强化对部门网站的日常管理,做到“专人、专岗、专责”。提高网站内容保障水平,对各子栏目强化监管、及时更新。常态化落实信息内容三级审核制度,及时处置监测到的错误信息及链接等内容,确保对外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准确权威。扩宽医保宣传“八走进”活动覆盖面,走入医院、学校、企业、社区等地送政策、送服务,让参保群众了解知晓自身医保待遇。

  五是监督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扎牢。将信息宣传纳入全局年度考核工作中,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月通报、年考核”机制,激发内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离群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此外,医保政策性较强,门户网站政策图文、视频解读的频次较少。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提升政民互动频次。加强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发挥“医保会客厅”作用,通过线上线下民意征集、在线调查等方式加强政民互动,倾听群众心声,鼓励建言献策。

  二是强化热点问题公开。动态分析研判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政府热线等渠道的群众诉求,对热点高频问题进行专题解读,并进行线上线下集成化宣传。

  三是丰富宣传解读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群众语言,提升图示图解、视频动漫、媒体宣传等解读频次,在门户网站、新媒体、楼宇场所等多渠道投放,形成医保“合声”,吸引参保群众了解医保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仅统计通医保规字号文件,原人社部门涉及医保的规范性文件列入了“废止件数”。2023年我局重新梳理了规范性文件,将原人社部门涉及医保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或发布,其中有21件列为有效,计入本年度制发数,因此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较去年有变化。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