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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决定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07 11:08 阅读次数:
】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决定》已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