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履职服务苏州现代化发展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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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2-28 14:07 阅读次数: 】
日前,中共苏州市委发出通知,转发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要求,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人大工作质效提升年”为抓手,更高水平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苏州样板,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作出人大贡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年度工作与本届人大五年工作规划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四敢”重大要求,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1件,听取审议和讨论“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2项,组织法律法规执法检查5项、专题工作视察5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3项,举行法制讲座2项。
以更加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 不断彰显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人大作为
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部署,围绕市委决策安排好人大重点工作。坚持政治引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基地县级市(区)全覆盖。
以更加精准管用的地方立法 持续强化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法治保障
切实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出台《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苏州样板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探索用好“小快灵”立法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主导作用,把好立项入口关、起草质量关、审议决定关。安排11件正式项目,制定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乡村建设、慈善促进、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方面法规4件,修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教育督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规5件,废止经济开发区管理、有线电视方面法规2件。安排6件预备项目和14件调研项目,涉及基层法治建设、城市更新、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学技术普及、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方面。
切实发挥立法工作成效。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梳理苏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与新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问题,组织集中清理,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对10件法规实施情况作出报告。完善代表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机制,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梳理推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经验做法,积极打造领跑全省的高水平基层立法联系点集群。以苏州享有地方立法权30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和宣传地方立法成果。
以更加刚性有效的监督工作 推动落实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目标任务
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四庭联动”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35编制、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改革试点、本级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级审”及其整改、半年度计划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讨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着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八五普法”中期工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代表议案建议实施办理情况、城市更新、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视情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询问。主任会议听取讨论诉源治理、民商事法律监督、打击治理养老诈骗、民生实事项目半年度实施情况、对台工作、教育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安排,主任会议适时听取讨论相关专项工作报告。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反间谍法》《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安排,适时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开展文旅融合发展、代表议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和两院工作情况视察。
探索建立监督工作新机制。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出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制度,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有关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评议和法官、检察官工作评议,探索对人大选举人员监督的有效方式。持续深化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衔接贯通、相互协调,探索建立向有关机关移交监督中发现问题和问责建议机制。
以更加及时必要的决议决定 广泛凝聚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磅礴力量
及时作出重大决议决定。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切,优选重大议题,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将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围绕营造最优产业创新生态、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审查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方面内容,作出代表议案处理意见决定、加强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决定、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决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
加强决议决定跟踪检查。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探索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
以更加充满活力的代表履职 充分汇集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民意民智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组织好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推动领导干部以代表身份参加履职活动。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协助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等方式,更好地反映民情、汇集民智、凝聚民力。全面推行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把联席会议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持续动力。
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相关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立体督办运行机制。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重点督办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增强正向激励,组织优秀代表议案建议与优秀承办件、市民最满意的代表建议等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活力。持续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集成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和资源,积极打造以专题节目为重点的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宣传品牌。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
以更加从严过硬的自身建设 提升服务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工作质效
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学法,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合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聚焦“四敢”担当作为的新要求,建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三服务”长效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联盟为载体,推进市县两级人大党建共建全覆盖,不断拓宽组织共建、资源共享、理论共学、工作共推的共建格局。深化“法治先锋”党建品牌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沉浸式主题实践和“走馆访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凝聚人心。坚持党建带群建,进一步丰富机关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效。弘扬“四敢”精神,围绕“人大工作质效提升年”工作主线,出台《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质效提升年”行动方案》,增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意识,凝聚人大机关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相结合,以“用户思维”抓好数字人大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高效服务,为人大工作质效提升保障赋能。加强宣传和调研工作,深化理论研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开展“践行‘四敢’要求、扛起使命担当”主题调研月活动,常委会党组围绕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开展重点调研,展现根本政治制度在苏州的生动实践。加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支持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