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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第二批)

时间: 2024-05-15 10:49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2024年,苏州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巩固三年“铁拳”行动成果,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重点查处商标侵权、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燃气灶具质量违法、特种设备违法生产使用等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张家港威龙酒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实施商业混淆、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张家港威龙酒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中华尊品酒酒盒标注有“生产厂家: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华酒业有限公司”等内容,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酒瓶标注有“中华”“食品名称:中华”“生产厂家:贵州省茅台镇中华酒业”等内容,同时印有“”“”字样以及“”图案。经核实,上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华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茅台镇中华酒业均未登记注册,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未授权其他单位生产中华牌酒类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之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白酒503瓶、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常熟市密爱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购进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案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常熟市密爱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轩尼诗”“芝华士”品牌洋酒为侵权商品。另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上述酒类商品的进货凭证,且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库存侵权洋酒63瓶、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太仓美汇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案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太仓美汇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章,其中包含“瘦肩针瘦肩的原理利用肉毒素给斜方肌传递一种具有松弛作用的物质……各注射适量单位的肉毒素,让它们少动,体积变小”“打个水光针,肌肤不闹荒!想要肌肤白、嫩、水、滑、弹的仙女不妨给自己来一支水光针吧~”等内容,并附有改善肤色、祛除皱纹的前后对比图。上述对比图为当事人自行从网上转载所得,并非实际效果前后对比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昆山五洲加晟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装案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昆山五洲加晟服饰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抽检,当事人生产的服装纤维含量、上衣起毛起球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涉案服装,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江市松陵镇徐小明电器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案

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吴江市松陵镇徐小明电器商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部分家用燃气灶燃气导管-5、CO浓度(室内型)项目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并作出没收库存不合格燃气灶、没收违法所得3175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鹏迅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苏州鹏迅电梯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无纸化维保记录的时间段内未对电梯进行维保,同时存在超前制作纸质维保记录、电梯管理员签字缺失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作出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蟹小生生态水产有限公司消费欺诈案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先后两次对苏州蟹小生生态水产有限公司抖音店铺“阳澄生活官方旗舰店”开展网络抽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卡券在提货时,存在提货大闸蟹重量与约定不符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乾誉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苏州乾誉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欧莱雅臻白晶透淡斑沁白精华面膜、卡诗黑钻钥源护发香氛油、贝德玛卸妆水、适乐肤修护保湿洁面乳等59款商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立案调查。

案例九: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顺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上海顺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将294块白板温控面板自行喷印“menred”注册商标后进行安装。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兴市液化气钢瓶检测站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气瓶、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要求对非自闭阀气瓶定期检验。另查明,当事人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与气瓶客观事实不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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