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总工会服务网 欢迎您的访问!今天是:

天气预报:

首页>法律维权

在新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动员会上的讲话—姜庆余

发布日期:2011-1-21来源: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新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动员大会,十分重要。这是构建和谐新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落实新区“十一五”规划,实现“二次”创业的一个重要举措。刚才,新区劳动人事局章幸众副局长和新区总工会冯惠兴主席分别代表市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小组,就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作了系统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在全区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去年列入镇(街)目标任务考核以后,各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发动,强力推进,全面落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区企业完成签约达1228家,乡镇、街道完成了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企业建制”的目标任务。今年,我们是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要求,今年新区要完成100%的续签率,还有新增建制企业101家,尤其要提高外资企业的协商签约率,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也更为重大。为此要做好以下三点:
  1、立足新的起点,不断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理论和实践都充分表明,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客观需要。工资是职工最基本的劳动权益,通过在各类企业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由被动知情到主动知情、由一般参与到共同决策的重大转变,切实尊重职工的法律地位,实现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职工的经济利益,真正体现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的客观需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问题,在调控依据、调控方式、调控内容上进一步突出政府的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落实“富民优先”、促进形成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机制的客观需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利于倡导和实践“企业依靠职工发展,职工依靠企业增收”的新观念,有利于建设“企业与职工相互尊重、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企业文化,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实现又快又好的持续发展。四是协调社会利益矛盾、促进和谐新区建设的客观需要。工资集体协商实质是一个利益协调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能够合理调整企业积累与分配的关系,妥善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以工资分配过程中的民主性,促进工资分配结果的公正、公平性,进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实现多方共赢的制度安排和制度保障。各级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各类企业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着眼新的提高,不断推进各类企业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是推进所有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各类企业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都应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由劳动关系双方通过集体协商决定企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的机制。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一个长期目标和发展方向,尤其今年要在外资企业全面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各级要长计划短安排,制定好阶段性工作目标,排出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时序进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促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以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等为重点开展工资协商。在我区乡镇、街道中小企业占大多数,这些企业中大多实行的是计件、计时工资分配形式,而现实中确定劳动定额过程的不民主、具体定额标准的不科学,成为侵害职工合法工资权益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等属于劳动标准的范畴,直接关系到职工工资水平的高低,要作为协商的重点,加大探索实践力度,从源头上保障职工工资权益。
  三是建立健全职工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着眼于建设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当出现本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形之一时,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只要企业工资总额有增加、工资水平有提高的,凡提供正常劳动的普通职工其工资都应当得到增长,使企业发展的成果、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普通职工群众。
  四是认真解决工资分配、工资支付中的突出问题。当前,要着重解决职工工资水平不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过大、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不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以及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和欠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等突出问题,将其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落实新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将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落实“富民优先”发展导向、促进构建和谐新区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富民工程”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全局性工作目标中,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常议常抓,务求实效。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进、各方协同、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加强业务交流和工作协调,步调一致,齐抓共促,加强指导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
  要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情况,纳入对企业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劳动保障年检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等活动和内容中,加强示范引导和督促检查。要积极支持工会依法开展“要约行动”,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企业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工会组织依法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继续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考核奖励力度,根据去年各乡镇、街道工资集体协商签约100——300家基数不等的情况,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续签目标的,奖励基数为3000—5000元,每超10%增加奖励300—500元,奖励费用由各乡镇、街道支付,区重点对工作开展出色,成效显著的先进乡镇、街道和园区企业实行奖励。
  二、关于扎实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
  最近,市总工会等六家部门联合下发了文件,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新区“二次”创业,建设“和谐新区”作贡献。
  当前,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已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企业劳动关系总体是比较稳定的,但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新区企业劳动关系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劳动关系矛盾局部有时还较突出,在有些企业表面的稳定掩盖着潜在的矛盾和冲突。目前主要表现为:大量非公企业,刚进入成长期,职工劳动时间长、加班加点多、劳动强度大、社保覆盖面低的情况大量出现;原有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随着改制而消失或形同虚设;一部分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差距拉大,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由此,近几年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直接影响了新区稳定和投资环境。为此,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十分必要。这是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利益,实现劳资双赢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是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保护、调动职工和企业双方积极性,促进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我们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富民强区”的高度,从落实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高度,从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自觉性,切实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好。
  第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耻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弘扬“四尊四创”精神,是社会主义荣耻观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从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上,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全区各级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标准,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计划、评选条件、考核内容、评审程序。对活动每一个环节作详尽界定,使基层企业活动有方向,创建有目标,实施有要求。
  第二、联系实际,强化考核。各级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为目标,以促进“不签劳动合同、不缴少缴社保五金、工资增长缓慢、超时超限加班加点、拖欠职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等问题的解决为重点内容,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指导和督查整改,特别对苗头性、老大难的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区镇、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法律、政策上正确引导,严格把关,劳动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察作用,强制企业落实到位;各级工会组织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协调矛盾,又要及时向上级反应,运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和劳资协商机制,把问题解决在企业,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特别是侵犯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及时调解、整改。
  第三、切实创建,注重实效。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使全区企业在五个方面要有新的提高。
  一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数量、质量要有新的提高。我们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重中之重的环节,努力推动各类企业因企制宜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尽快实现全面覆盖。
  二是职工社会保障的落实要有新的提高。及时、足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是“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企业经营者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标志。所以,和谐企业应当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
  三是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要有新的提高。在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对集中的园区,工会并没有覆盖全部企业、全部职工,组建工会的阻力还相当大,严重影响了基层企业劳资协商、工资协商、职工民主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我们要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为契机,在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上有新的突破。
  四是企业发展的内部环境优化上要有新的提高。所谓企业内部环境优化,主要是指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企业保护劳工权益、劳工支持企业发展的和谐关系。企业内部环境的优化,关键在企业主、经营者。企业主、经营者应当以关爱职工,依法落实职工权益为己任,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良好内部环境。
  五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上要有新的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与和谐企业的内容是高度统一的,构建和谐企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体现。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使新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上一个新的台阶。
  同志们,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都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全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为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