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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印发《无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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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1-06075 生成日期 2021-06-30 公开日期 2021-07-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无锡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无锡实际,制定本方案。

  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无锡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无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作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筑牢坚实法治基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特色、体现无锡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实践局面。全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助推法治无锡、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助推高水平法治建设成为无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提升社会法治素养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使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

  (一)增强全民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进万家”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不断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师资培养,健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持续深化在校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持续深化“法企同行”主题活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二)构建法治文化建设高地。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政策、阵地、产品、活动“四落实”,完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创作生产一批彰显法治精神、宣传法治文化的优秀文艺作品,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建立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库,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深化“法润·无锡”法制宣传品牌建设,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按要求建设高质量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加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和巩固提升,创新打造“长江”“太湖”“大运河”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串点成线、拓线成面、覆盖城乡”。

  (三)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健全优化工作体系,在无锡广电开通“部门讲法”“以案释法”“市民问法”等专题栏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健全机关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环节。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发展壮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优先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三、提升社会规范执行力

  充分发挥道德规范、风俗习惯、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正确维护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四)完善社会领域法规体系。推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解决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的制度机制,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对照民法典,加快对《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涉及民生领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修订、颁布实施、宣传普及和落地落实。依法对《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完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校章程等行为准则,制定落实生态文明公约、公共场所行为引导标准,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制度,广泛开展遵规守约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更加符合法治原则。

  (六)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管等功能,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加大对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的关爱礼遇,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加大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司法案例。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设立善行义举榜等平台,按规定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着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活动,深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教育实践,持续推进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观演)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厉行节约、拒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绿色出行、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好习惯。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七)切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广“苏证通”应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市、市(县)区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红名单”嘉许、“黑名单”惩戒以及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诚实做人、守信做事。

  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幸福感获得感

  切实加强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人身权、财产权等的保障,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

  (八)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设。依法尽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持续推出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规范与约束公权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法治建设的红利。

  (九)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制定和实施《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作用发挥的制度机制,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制定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渠道。

  (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体系建设。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和行为。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

  (十一)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按上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严格证明标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探索智慧执行新模式,切实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深化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政审、培训、管理等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深入研究事实审和法律审的区分规则以及法官指引操作办法,完善陪审制大合议庭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调解、听证等司法活动的有效参与和监督。扎实推进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执行办案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

  (十二)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条件。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挂牌服务”“见面服务”等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统筹优化全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十三)深入开展法治化社会治理。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制定《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依法加快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建设,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重大矛盾风险就地解决。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市(县)区、镇(街道)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完善村(社区)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深化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广泛开展基层乡村“援法议事”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推动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化社会治理方式,做到业务标准持续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全面有效。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十四)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明确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教育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合规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区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十五)深化“平安无锡”建设。建立健全更高水平平安无锡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平安建设考评标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根据上级部署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十六)推进市域统筹社会治理。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市域社会治理架构,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市域社会治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基础上,打造市域三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枢,实现一屏展示、一网统管、一键指挥,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推动“网格+N”融合发展。推进镇(街道)治理创新,对镇(街道)赋权赋能,强化镇(街道)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实现网格化治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

  (十七)构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矛盾纠纷化解、非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事项处置等综合化解机制,加快建设“最多跑一次服务零距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打造“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成立市、市(县)区、镇(街)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室。开展“无讼村居”建设,严防矛盾纠纷外溢上行。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巩固和拓展信访突出问题“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落实律师调解经费。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六、提升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力度

  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

  (十八)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短视频平台、网络直播公益平台、语音直播社交平台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规范引导。开展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

  (十九)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健全正能量体制机制,深化无锡网络文化季系列活动,组织“太湖明珠”系列短视频大赛,推出传播科学理论、弘扬优秀文化、倡导美好生活的新媒体产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构建网络诚信公益风尚。推动网络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以行业自律强化互联网企业诚信办网,以正能量带动网民诚信守则,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自媒体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组织编写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系列知识读本,深化网民网络素养教育。着力打造“兴兴相‘锡’”等网络公益品牌,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清朗”“净网”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建设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通报研判机制,加强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引导,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批驳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现象,让主旋律、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维护健康网络秩序。

  (二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法治新时代、清朗e空间”等主题活动,不断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监测发现和打击查处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拦截、追查电信诈骗等电话,严厉查处网络非法集资等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攻击盗窃、网络盗版侵权、网络赌博、网上制贩枪爆物品、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职责,凝聚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十一)加强党的领导。要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履行领导职责,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适应。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运筹谋划、全面推行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二十三)加强考核督察。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十四)加强舆论引导。以举办法治无锡建设新闻发布会、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巡展等形式,加强社会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方案精神和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出台任务清单,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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