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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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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2-05403 生成日期 2022-05-18 公开日期 2022-05-2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无锡实际,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为重点,以服务企业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企业所需,着眼便捷高效,转变政府职能,鼓励探索创新,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更大力度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更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更大力度鼓励探索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通过2-3年的努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着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

  二、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市场准入和退出

  1. 健全市场准入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借鉴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相关领域市场准入试点举措创新。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排查和清理市场准入中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2.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时间,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

  (二)企业开办

  3. 进一步便利企业登记。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推进市内“企业迁移”全程网办,拓展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应用场景。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通过部门内部数据共享等方式归集或核验企业基本信息,探索实现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4. 推行企业住所登记标准化。全市域范围内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5.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梳理编制并公布市级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学习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经验,总结宜兴“一业一证”改革做法,在更大范围探索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实现“一证准营”。

  (三)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

  6.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清除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推进“政采贷”在线信用融资业务。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7.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深化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强平台智慧化服务,上线“锡交易、悉心评”系统,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优化见证服务,打造“数字见证”平台,实现“数字见证、物理隔离”,减少外界对专家评委评标过程的干扰,提高评标过程的公平性。

  (四)公平竞争

  8.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三、全力打造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

  (五)建筑许可

  9.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形成项目建设条件清单,简化审批事项和流程。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域通办”能力,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做好“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在线评价工作。

  10.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11. 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开展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试点探索简化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六)获得用水用气

  12. 推行自助服务办理。供水供气企业在各行政审批政务大厅逐步设置自助服务机,涵盖所有水气网上营业厅业务,与线下业务同步。

  13. 提升报装服务能力。推行无感报装,按企业需求设置平台功能,进一步精简用户申报材料,实现“线上零材料无感报装”服务。推行用水用气报装接入网上不见面、零材料申报办理,探索用水报装全程电子化,实现电子签合同、网上实时查询进度、互动交流等功能。

  (七)获得电力

  14. 推进报装并联办理。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推进设立线上业务办理专窗,实现水电气业务的联合受理、协同勘查,推动“水电气”接入工程一体化施工。对标先进城市,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进一步完善水电气暖配套工程授权备案和并联审批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房电”联办,实现“房产+用电”一次过户。

  15. 推广“亮证办电”“开门接电”服务。进一步贯通供电系统、地方政务平台、不动产信息平台,扩大“亮证办电”服务范畴,从服务低压居民用户拓展至服务企业用户,在线获取企业用户的项目批复文件、土地拥有证明、身份证明等信息,进一步简化企业用户办电收资,国内率先打造“送电进门、拎包用电”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在省级及以上示范园区逐步推广“开门接电”服务模式,实现“客户等电”到“电等客户”的转变。

  (八)不动产登记

  16. 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线上苏小登·无锡悉心办”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线上平台功能,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用制度建设。依托互联网探索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同步优化线上办理流程、协调数据信息共享、加快线上平台建设等,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着力打造省内乃至全国实体窗口“消失”的示范标杆。

  四、全力打造精准有力的政策环境

  (九)用地保障

  17. 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按照《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全市产业区块保护线,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集聚发展。探索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研究布局战略预留区,构筑城市创新空间。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从工业用地容积率限低、保障产业规划发展空间、支持科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优化产业用地政策体系,推行具有无锡特色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服务模式。

  (十)纳税

  18. 降低涉企税费成本。持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着力破除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19. 完善税费服务体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定期采集管理等制度,构建专业纳服机构为主导、延伸点和智能微税厅为补充、区域一体通办的税费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深化运用“大数据动态监控+前置式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递进执法保障”税务执法新方式。

  20. 便利企业缴税方式。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推进税费服务专业职能一体化整合,减少税费服务流程跨机构流转,做到税费服务事项“一口进、一口出”。在省人社、医保网办框架下开展人社、医保业务经办和缴费服务等业务线上“一网通办”,推进车船税等更多税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

  21. 推进智能办税。升级“云办税”“阿福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线上智能预约、智能引导和分流、智能审核等服务。优化各级特服号管理模式,强化热线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形成7×24小时“智能+人工”“前端客服+后台支持”无缝对接的咨询体系,推动纳税咨询从“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型升级。在全省率先推进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报表“一键申报”。

  (十一)获得信贷

  22. 完善信贷服务机制。推动我市征信平台接入长三角征信链,进一步加强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科技金融专业专营,探索制订专项科技信贷管理政策,建立独立的科技型企业授信审批、风险容忍度、风险定价、考核激励等机制。完善资源配置、绩效考评、尽职免责、风控管理等制度,形成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

  23. 拓宽多元资金扶持渠道。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关键攻关的中长期贷款。引导法人金融机构对辖内符合条件的分支行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适当简化分支行评审评议流程,保障信贷额度,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实现“服务下沉、资金下沉”。

  24. 探索多元化金融服务供给。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开发科技信贷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型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服务创新。推动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鼓励无锡企业征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利用信息数据为企业提供征信报告,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健全电子担保数据库,实现担保品在线查询、修改、撤销。

  (十二)人力资源

  25. 健全引才育才政策体系。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太湖人才计划”,优化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支持政策,依规举办太湖人才峰会、“百企千才高校行”活动。争创国家级高水平人才平台。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6.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园区编制并及时更新园区产业政策清单与服务清单,加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建立覆盖全市的重点用工企业需求供给信息库,及时推送企业招聘、就业政策等信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深化重点用工企业专员服务机制。健全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机制,扩展劳务合作深度,丰富校企合作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在推动平衡企业用工峰谷瓶颈、助力企业调剂劳动力余缺方面开展合作。

  27. 优化国际人才管理服务。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措施,实施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外国人才引进方式和使用机制,支持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锡创新创业。

  28.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健全面向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基于网络管理的实名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引导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十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

  29. 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营方式。推进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分支机构建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重点城市建设,积极对上争取,支持鼓励无锡高校和园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争创省级、国家级牌子。实施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升级工作,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扩面提质。

  30.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政企协作”。高标准推动无锡知识产权法庭建设。

  (十四)惠企平台建设

  31. 拓展惠企通平台功能。依托无锡政务服务惠企通平台,通过全量归集涉企政策,梳理全市惠企事项清单,并形成主题分类,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集中、材料一次性提交、事项一条龙办理。围绕企业诉求直达、政策直达、资源直达,探索设置相应工作模块,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库,运用人工智能(AI)智能匹配技术,从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逐步实现产业扶持资金等惠企政策精准匹配、主动提醒、上门服务、智能导办服务。

  32. 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借助信息化技术,归并优化便民热线,提升“12345”便民热线功能,畅通“一企来”服务渠道,完善企业诉求、问题和建议的线上反馈机制。

  五、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十五)推动简政放权

  33. 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深化镇(街道)权力清单长效管理,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探索用好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评估,适时扩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评估范围,推动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内容。贯彻《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4.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跨区办理。加大市级权限下放力度,通过下放权限、增加培训、自助式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企业群众“就近办”的事项,提升镇(街道)承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能力。争取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跨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5. 优化有关领域审批服务。按规定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按规定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十六)政务服务

  36. 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拓展“一件事”应用场景,推进一批关联事项整合服务,将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由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打通部门间业务系统壁垒,规范相关标准,推动“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并逐步向移动端延伸,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跑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37.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江苏政务服务网无锡综合服务旗舰店、移动应用程序(APP)无锡站为全市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推进信息系统、业务专网、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应统尽统”“应并尽并”,全面完成与“灵锡”城市服务APP的对接。探索在政务服务中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增加智能“秒批秒办”事项。制定全市“一网通办”工作规范,推动全市“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规范、高效、安全、平稳运行。

  38.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深化“综窗”改革,提升部门综窗、“一件事”专窗、主题综窗、多部门联合综窗和基层全科服务水平。丰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障卡、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的应用,实现电子证照亮证、授权用证、委托用证、证照验证等在政务服务领域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标准化的共享便捷运用。

  39.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反馈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力争“应评尽评,满意好评”,“差评”整改满意率达100%。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

  (十七)数字化服务

  40. 健全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建设。

  41.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开展数据确权探索,推动实现对数据主权的可控可管,确保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健全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制度,建立数据动态更新长效机制。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推动数据交易生态建设,探索数据资产化服务。

  42. 拓展电子证照、签章等应用场景。结合电子证照高频应用场景,推进客货等交通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43. 加强数据共享和保护。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的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形成规范、高效的公共数据信源采集和共享体系。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和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共享,提高公共数据共享效率。加强与上级条线部门政务数据对接共享,积极争取更大领域、更多事项获国家、省数据场景授权和属地返还。持续完善数据安全体系,加强安全监测和安全培训,探索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强化技术应用保障,开展数据风险安全评估,开展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六、全力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十八)市场监管

  44. 建立审管对接机制。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针对审批事项逐一划分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搭建审管互动平台,实现审管联动,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45.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联合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效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尽可能实现“无事不扰”。

  46. 强化协同监管。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和专业支撑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十九)信用监管

  47. 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规范各类信用承诺标准,推进履约情况纳入主体信用记录,推动19个部门、领域信用监管全流程联动。完善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利用机制,健全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水土保持、食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探索实施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加强对党政机关未结案件的源头监控,扼住“苗头”,确保始终“零”状态。

  (二十)重点领域监管

  48. 完善重点领域监管体系。按省部署推进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理顺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年报,集成多部门年报事项,推进年报事项“多报合一”改革。

  49. 发挥各级监管平台作用。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在食品、安全生产等领域,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严重不良行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归集,推进各部门加快将风险预警模型接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

  (二十一)包容审慎监管

  50. 探索“沙盒监管”模式。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依法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七、全力打造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十二)企业权益保护

  51.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落实《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按规定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针对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依法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三)执行合同

  52. 缩减案件办理周期。压缩立案、保全、鉴定、两次开庭间隔、上诉流转等各环节的审理周期,推进在线保全、在线鉴定机制,提高保全和委托司法鉴定对外服务事务全流程在线办理的比例。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运用。完善繁简分流规则和标准,建立科学的繁简分流机制和简转繁机制,建立符合速裁快审特点的流程管理。

  53. 提升诉讼电子化水平。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推广“物联网+执行”模式,深化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称重系统的实践运用,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二十四)办理破产

  54. 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健全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做好破产企业登记、金融、涉税等事项办理,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提升企业破产处置效果。

  55. 健全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支持法院建立涉众型破产案件提前会商机制,制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规则,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56. 落实破产预重整制度。推进破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破产审判与破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机制,培育预重整、预和解的破产案例,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重整制度。

  57. 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集聚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和法律服务,构建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链条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中心、金融调解组织等各解纷平台作用,引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领域矛盾突出的行政部门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进市区两级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的实体化建设,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集中送达机制建设。深化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纠纷“调裁审一体化”。

  (二十五)立法执法

  58. 推动营商环境立法。贯彻落实国家、省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发布《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59.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规定部署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依托各级市域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平台,进一步整合辖区监管执法相关信息,在市、市(县)区、镇(街道)构建上下贯通、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全面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模式。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八、全力打造包容互惠的开放环境

  (二十六)外资服务

  60. 优化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管理服务。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按规定进一步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员专班作用,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健全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

  61.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依法合规探索融资租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跨国并购、境外发债等利用外资新模式,鼓励支持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大力培育和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打造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全方位优化涉外服务,提高涉外教育办学水平,建设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高端配套设施,打造外商投资最满意城市。

  (二十七)跨境贸易便利

  62.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全流程作业无纸化。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按国家和省部署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创新发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持续拓展“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等融资类应用场景,按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扩大试点规模,通过信息共享和真实性审核线上核验,推动融资款项直达中小企业。

  63. 加强国际化平台建设。支持按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三关合一”方式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项目规划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完善区港联动工作方案,加强对综保区内有需求的企业做好定制化通关服务,支持无锡高新区综保区规划调整新片区工作。融合集成电路产业特色,推进集成电路保税监管模式创新,打造集成电路国际供应链创新示范平台。支持空港口岸开通扩展航线航班,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供应链枢纽,支持机场货站和货邮吞吐量扩容,提高口岸24小时全天候通关保障能力。

  64. 加大跨境贸易支持。支持我市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加速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合理选择9610、9710、9810、1210等跨境电商模式出口。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推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宜兴市争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电线电缆)。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推动搭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货物仓单、物流轨迹、海外报关等数据,优化监管流程、推进合理采信,重点解决银行和企业的信任机制问题。

  九、全力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二十八)政企沟通

  65.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党政领导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建立党委、政府与企业分场次、有计划、有重点的沟通协商制度,根据领导分工、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分层次进行沟通协商。优化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发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合会等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会商和交流,及时了解企业现状。

  66. 建立企业服务顾问团制度。坚持“客户链”思维,建立由政府服务专员、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方共建的顾问团制度。健全营商环境决策咨询制度。完善服务企业专员专班制度,建立企业侧“管家式”服务机制,加强对联系服务企业的走访,派出专人对接企业,及时宣传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各项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投产、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企业“延链扩圈”。

  67. 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服务专班制度。做好全市重大产业项目从备案到开工建设阶段的前期手续办理和要素保障,以及由开工建设至竣工满产阶段的服务保障、绩效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逐个项目梳理剖析建设要求、时序进度、要素保障条件,特别是协调解决环保、能耗等瓶颈制约问题。按照“逐项梳理、精准服务、高效办理”要求,服务好省、市已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人才招引、设备通关等要素保障。

  (二十九)弘扬企业家精神

  68. 传承工商基因。通过举办“无锡企业家日”企业家座谈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突出企业接班人跟踪培养,加大对优秀企业家、中青年企业家、后备企业家等多个层面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高端化专业培训机构等资源,深化与中外知名商学院、经济学院等高校战略合作,构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人才培育优质平台。

  (三十)科技创新

  69. 健全科技成果权益保障机制。按国家和省部署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试点范围,加强事前产权激励,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

  70. 完善政产学研机制。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打造大学科技示范园,辐射带动形成若干个创新创业集聚区,完善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创新高水平研发机构引进合作机制,支持企业联合知名高校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平台。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十、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改革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好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重点、抓研究、抓协调、抓督查、抓整改,制定具体改革事项“时间表”“路线图”,不断推动各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二)推进举措创新。方案明确的全部改革事项,各板块均需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方案内容,聚集市场主体需求,分领域制定务实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要将落实方案明确的具体任务与上级条线部门出台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国评、省评考核重点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并推进、一体谋划、高效落实。要主动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各领域标杆城市,积极作为,创新探索,分地区分领域推出一批彰显我市特色的营商环境亮点举措,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并力争在国家、省级复制推广。

  (三)健全协同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协同高效推进机制,分领域落实分管市领导统筹领导、牵头部门专班推进、相关责任部门协同联动的推进格局,不断强化营商环境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要委托第三方定期加强各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效果和企业满意度动态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以颗粒化推进整改,形成营商环境工作闭环。

  (四)加强督查评估。加强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联合督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突出企业感受度,定期开展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在推进营商环境工作中措施不力、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考核权重不低于省考指标权重。

  (五)加强宣传推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推动“比学赶超”和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把营商环境宣传与收集市场评价结合起来,形成政策推广与政策完善的良性互动。依托投资推介大会、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各类活动平台,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无难事、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和吸引力。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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