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EN
手机客户端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提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正文

全国首个地市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落地无锡

文字大小: [ ]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2501 生成日期 2024-01-19 公开日期 2024-01-1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全国首个地市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落地无锡

  近日,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南京海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无锡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方案》,全国首个地级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正式落地。

  新药研发过程中,会使用一些进口物品作为药物研发的对照品或者标准品,有部分物品需求量极少,在国内未上市,不符合《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无法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不能正常进口通关,从而影响相应药物的研发进程,制约企业发展。为此,近年来,上海、北京、天津、重庆以及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南京片区纷纷探索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措施。

  据悉,《无锡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方案》是目前国内首个地市级试点方案,旨在提升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无锡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

  《无锡试点方案》首批将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无锡药明合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家单位6种研发用物品纳入“白名单”。

  《无锡试点方案》明确当“白名单”试点企业向无锡属地海关申报时,对属于“白名单”内对应的物品,企业不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即可办理通关手续。

  生物医药产业是无锡“465”现代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重要一环,2023年产业规模有望突破1900亿元,入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以药明生物等为代表的医药研发服务外包产业,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

  《无锡试点方案》明确,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和无锡海关、江阴海关、宜兴海关将建立联合推进机制,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细落实、分步分层开展试点,破解制约新药研究的研发用物品进口难题,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活力,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问答知识库
灵锡APP
锡企服务平台
回到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