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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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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24-00377 生成日期 2024-01-24 公开日期 2024-01-25
文件编号 FC2024003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03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400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3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大京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3期)涉及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张家港市乐余华鑫食品厂生产的大京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分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5盒(300克/盒),销售单价9.5元/盒,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惠山市监不罚〔2024〕1003)。

  二、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3期)涉及无锡市和桥农贸市场顾爱凤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和桥农贸市场顾爱凤,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销售单价120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没5280元的行政处罚(宜市监处罚〔2023〕10-18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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