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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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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01.8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 454.62万人、女性人口447.23万人;0-14岁人口182.38万人、15-59岁人口529.73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89.74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46.96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6.3‰、人口死亡率7.0‰。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6.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31.90万人,其中男性人口534.02万人、女性人口497.88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为6.4‰,死亡率为7.3‰。
居民收支稳定增长。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50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工资性收入20180元、增长5.4%,经营净收入7093元、增长2.6%,财产净收入2094元、增长1.1%,转移净收入6583元、增长8.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10元、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0元、增长6.4%;城乡收入比由上年的1.72:1调整为1.69:1,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277元、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84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911元、增长7.1%。全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7%、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29.1%,农村为30.9%。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年末职工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3.45万人和330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64.79万人和190.61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8.7%。全市城乡低保月标准一体化提高到709元;全年实施直接医疗救助174.44万人次。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7.42万人,失业保险覆盖率预计达98.5%。
社会服务日臻完善。年末全市共有民政服务机构256个,其中养老机构208个,儿童福利院1个;拥有养老服务床位7.22万张,儿童服务床位300张。全年新建成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老年中央厨房3个、城乡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为37个和16个,新增普惠养老床位3050张、家庭养老床位3100张,新改扩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7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项目各11个。新增廉租补贴住户687户,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823户,通过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77030户,累计保障新市民(人才)1849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