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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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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3月31日下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徐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潘正勤、副组长俞波涛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市委书记宋乐伟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剑锋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汇报,市政协主席王强等出席。
潘正勤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制度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把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开展好,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潘正勤强调,要对照督察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高效有力配合,确保督察实效。把握督察方向重点,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情况,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开展督察。有力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群众投诉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严明督察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督察风清气正。
俞波涛就加强督察协调保障,做好督察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并要求督察组成员严明工作纪律,精准、科学、依法做好督察工作,确保督察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宋乐伟表示,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生态环保督察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检验来对待,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来对待,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契机来对待,自觉支持督察,诚恳接受督察。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严肃的工作态度,全力支持配合省督察组工作,坚决执行各项要求,确保本次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对于省督察组发现并指出的问题,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虚心听取、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诿,做到任务分解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用功发力,把问题整改贯穿于督察工作全过程。
王剑锋汇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他表示,徐州市将以此轮督察为契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徐州”,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徐州贡献。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督察办有关同志;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开展督察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516-83966808,举报邮政信箱:徐州市A036号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徐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9日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