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 |
内容 |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 |
办件编号 | LM20240553690 |
提交时间 | 2024-05-10 09:36:26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市监局 |
回复日期 | 2024-05-10 15:14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您关于咨询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4年5月10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告知您: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了解,电话:0515-89029527,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527室。您表示已知晓,对答复内容满意。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