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省《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形成数据要素治理新格局,扬州市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扬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扬州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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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至5月29日
扬州市数据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