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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媒体推广与品牌塑造(2024年)》专题对外委托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02

根据《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机关对外委托业务管理办法》,现就《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媒体推广与品牌塑造(2024年)》专题对外委托相关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受托单位积极参与。

一、工作内容

制定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媒体推广实施方案,编辑制作相关景区推广视频及公益形象海报,围绕“水美中国”主题组织2024年度典型案例全媒体推介活动,利用媒体资源多形态、多频次向社会大众推介,跟踪统计分析传播数据并提出品牌塑造与提升的工作对策与建议,完成《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媒体推广与品牌传播效果总结报告》。

二、受托单位的资格条件

1.受托单位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托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托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承担本次工作内容的受托单位不得将工作任务转让或部分转让第三方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2.受托单位专业资质及实施条件

1)受托单位具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及专业的视频拍摄、制作团队;

2)受托单位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相关资质;

3)受托单位需具有从事水利风景区推广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承担课题所要求的实施能力和工作条件。

三、预期提交成果

1.第三批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媒体推广实施方案;

2.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推广视频(10 个典型景区视频,每个视频时长不少于2分钟;1 个“水美中国”公益形象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

3.10个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典型案例公益形象海报;

4.在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及新媒体等平台推出50篇以上宣传报道;

5.国家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媒体推广与品牌传播效果总结报告。

四、任务时间进度安排

2024年7月底,完成中期成果报告;

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成果送审稿;

2024年11月底,通过验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五、提交资料及时间

符合资格条件的受托单位请按照附后模板,于3月6日17时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均须密封提交,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人:王欣苗

联系电话:010-63204554

邮箱:  slb_jqb@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58号上善若水大厦

4.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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