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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综合事业局2023年度财政项目验收前专项审计对外委托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2

根据《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中央级预算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度我局验收范围内的500万元以上的财政项目及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收前专项审计工作需求,现就以下工作内容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况

业务名称:2023年度财政项目验收前专项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工作内容

按照《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中央级预算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以下内容进行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

1.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及局项目管理及验收的相关规定,审计项目立项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审批立项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按照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项目进展是否符合进度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检查;是否有相关项目成果;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项目资金资产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资金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项目开支内容、开支范围是否与预算保持一致,有无超预算、超标准列支等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入账;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有结转结余资金的,是否按照程序规范使用。

3.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三、第三方机构的资格条件

1.受托单位基本条件

具有丰富的项目审计经验,在业内具备良好的业绩,承担过具有一定规模的财政项目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等相关工作。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三方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未经询价方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任何审计资料;承担本次工作内容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将工作任务转让或部分转让其他方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第三方机构专业资质及实施条件

第三方机构必须在近五年内完成过项目验收审计等相关工作,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人员力量。

四、预期拟提交成果

1.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023年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2.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23年水土保持业务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3.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2023年水土保持业务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2023年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审计报告。

5.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2023年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审计报告。

五、任务时间进度安排

2024年4月12日,确定第三方机构;

2024年4月底前,完成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2024年6月底前,审计沟通意见结束,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不涉及进口产品。

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务得分、服务得分及价格得分。

七、提交资料及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4月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请按照附后模板,于4月8日17:

00前提交响应文件(PDF格式扫描件,纸质文件可随后寄出)。

联系人:刘鹏张鑫苗

联系电话:63203757

E-mail:1264226923@qq.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58号上善若水大厦4013室。

附件:水利部综合事业局2023年财政项目验收前专项审计对外委托竞争性磋商公告 .docx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79294号
主办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技术支持:江河瑞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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